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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明光市建筑勘察设计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明光市建筑勘察设计院工作人员(共1名)。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学历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不限
3、岗位要求: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年龄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
三、录用考核
考试与考核相结合,考试主要为写作知识(50分)与计算机实际应用(50分),择优录取。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实际工作能力)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核及面试合格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
录用后,应聘录用者与明光市建筑勘察设计院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正式录用后,福利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执行。
五、报名方法
符合应聘条件者,完整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个人信息后发送电子邮件至(wxx200386@126.com)。
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7月30日(请务必留下准确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022110 13855010970 联系人:王选晓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日
明光市建筑勘察设计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明光市建筑勘察设计院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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