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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安徽省铜陵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 据《事业单位公然招聘职员暂行划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然招聘职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经县政府同意,2011年我县公然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职员64名,其中:县直部分及所属事业单位招聘30名, 教育及卫生系统招聘3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然、同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岗位及资格前提详见《铜陵县2011年事业单位公然招聘(选调)工作职员岗位计划表》。
三、报考前提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遵法,操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春秋等资格前提和工作能力。报考春秋详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31日;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前提。
(五)从本县农村选聘生中招聘的岗位,须在近年来经县组织部分公然选聘并铺排到行政村工作的职员中报考;从本县内自筹事业单位职员中公然选调的岗位,须在目前我县经费自筹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职员中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职员,经人力资源部分认定具有考试违游记为且在停考期内的职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职员,不得应聘。
报考职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皖人社发[2010]78号文件划定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在县事业单位公然招聘(选调)领导小组同一领导下,由县事业单位公然招聘(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事招办)组织实施,主要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与公示、聘用等六个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县事招办根据确定的招聘计划,宣布招聘公告,将招聘岗位及资格前提、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等情况予以公告。招聘公告于 7月15日在相关新闻媒体和铜陵人事人才网、铜陵县人民政府网、铜陵县人力资源局网同时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全县同一报名时间定于2011年8月1日—5日(周一至周五),逾期不再补报。
上午8:30—12:00,下战书2:30—5:00。
报名地点:县人才服务中央(公安路1号)。
咨询电话:0562-8829592、0562-8822756。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职员须本人到报名地点报名, 8月 22日—23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县人才服务中央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抛却。
3.报名有关事项
(1)报考职员须提供的证件
A.报 考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011年毕业、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统招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 推荐表》原件、复印 件 (岗位有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位证实);非统招普通高校学历教育毕业的,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招生工作的教育主管部分出具的学历层次以及“2011年毕业,已修完教授教养计划划定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实和各科成绩单。
B. 招聘岗位有职称、执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教师岗位的,高学段教师资格可报考低学段教师岗位,低学段教师资格不能报考高学段教师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取得《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三学科合格证书的考生,可先参加报名考试。
C.暂未取得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的职员,须在考核阶段、考核单位通知的三日内提供有关证件的原件,不能提供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D.报考从选聘生中招聘的考生,须提供组织部分核发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从自筹事业单位职员中选调的考生,须携带其主管部分出具同意报考的行政先容信。
E.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职员报考,需提供本单位及主管部分同意报考证实, 有相关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单位相关工作经验的证实,否则,影响录取后果自负。
(2)报名职员均须填写《铜陵县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职员资格审查表》,提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 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划定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数。如确属紧缺急需岗位,须经县事业单位公然招 聘(选调)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予以开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结束后2天内通知报考者改报其它符合 前提的岗位。
(3)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划定,笔试考试费每人每科45元,口试考试费每人80元。
特殊难题的报考职员(城镇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农村特困救助证”原件、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考试费。
(4)报考职员的资格前提,原则上在报名时当场予以认定。报名及资格审查后,符合前提者,由县事招办核发准考证。
报考职员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每一个环节,都要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再确认,发现题目及时纠正。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
笔试一份试卷,卷面分值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报考县直部分及部分所属事业单位治理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中: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数目关系、语言理解与表达、判定推理、资料分析等能力,分值占70%;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政治常识、法律常识、行政及经济治理、机关公文写作、省情、县情等内容,分值占30%。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按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测试相关的专业知识。
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测试专业知识和教育行业共性知识。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基本知识,分值占70%。行业共性知识测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基础课程改革的相关理论与政策,分值占30%;
报考医生岗位的考生,测试卫生行业共性知识,内容是:生理、病理、解剖、诊断等学科基本知识。
对报考教育、卫生须达到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岗位,将作为县内急需紧缺人才,采取“直接进入口试和考核程序”的方式进行。
根据皖人发[2008]44号文件划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2分。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温习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8月27日(周六),上午 8:30—10:30;
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口试
口试根据招聘岗位的专业特点,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及实践能力。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从笔试职员中按2:1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口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口试人选;参加口试职员进行口试前需进行口试资格确认,没有按通知时间办理口试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抛却,由此或其它原因造成口试对象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递补职员假如抛却,不再递补。对因不再递补或其它原因造成仅有1人参加口试的,为体现公正,保证录用职员素质,其参加口试取得的成绩须超过同种别(分为教育类、卫生类、其它类三种)参加口试考天生绩的均匀成绩,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根据各招聘岗位特点,口试主要采取结构化、试教等形式进行。口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口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笔试、口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泛起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相同的,专业知识、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体检尺度按安徽省教人﹝2001﹞35号和教秘人﹝2004﹞56号文件划定执行。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体检尺度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尺度(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病院进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日内本人可以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事招办同意后,同一组织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分歧格或其它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缺额的,从口试职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递补职员假如抛却,不再递补。
(五)考核与公示
考 核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分负责,本部分纪检监察职员参加。考核参照《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录用实施细则(试行)》(皖人发[1999]58号)执行,并调 阅个人档案、查验报名资料。考核分歧格的,或在考核与公示期间自愿抛却聘用资格的,由事招办根据相关材料,从口试职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考核工作结束后,各招聘单位提出拟聘人选,报县事招办审核,提请县事业单位公然招聘(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同时宣布监视举报电话。
(六)聘用
公 示无异议,由县人力资源局向考生发出《铜陵县事业单位工作职员聘用通知书》(以下简称《聘用通知》)。考生凭《聘用通知》到用人主管部分报到。考生在接到《聘用通知》30日内不到用人主管部分报到的,则取消录用资格,并在口试入围职员中按报考岗位总成绩的排序等额递补一次。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划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职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划定实行试用期轨制,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其它
此次招聘工作过程中所有涉及公示内容的,均及时在相关网站宣布,请考生予以关注。否则,影响录取后果自负。
五、纪律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县纪检、监察部分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视,对没有按本方案划定,弄虚作假、徇情枉法、违背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职员,一经发现并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划定给予严厉处理。
监视举报电话:0562-8812645(县监察局)、0562-8829316(县人力资源局纪检室)、0562-8829592(县人力资源局公务员股)。
六、本公告由县事招办负责解释。
附件:铜陵县2011年公然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职员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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