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贡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自委办[2007]46号)和《荣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荣委办[2008]1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县编委同意,并报经市人社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于后:
报考者登录自贡人事考试网站,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如实、准确填写《2011年荣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见附件二)的各项内容、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不合格)。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2011年 荣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附件二)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进入
面试的人员参加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招考主管机关将取消其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照片审核
网上报名的一个工作日内进行照片审核,审核通过者可进行网上缴费;审核未通过者需重新上传照片,照片上传时间为2011年5月17日至19日(19日截止到24:00时止),照片审核时间为2011年5月17日至20日(20日截止到18:00时止)。
(三)报名缴费
考生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人民币50元,两科合计100元,并于2011年5月22日24:00时前在网上缴费确认。在缴费最后期限内未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面试时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人民币8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可按以下程序减免笔试考务费。在报名缴费时,考生在缴费期内事先在网上预交笔试费,待笔试结束后7天 内凭以下手续到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荣县人社局)专业技术干部股(荣县行政中心一楼)审核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 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并办理了缴费确认手续的考生,于2011年5月30日至6月3日点 击自贡人事考试网准考证打印栏目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若考生无法打印或打印困难,可到荣县人社局或自贡市人社局人事考试评价中心打印准考证。
考生在参考期间(除笔试和面试时)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考生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考生,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阅卷、统一公布成绩”的办法,由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组织实施。面试由县人社局和各主管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分别占总成绩的20%和40%。
2、笔试内容:
(1)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具体测试法律、公文写作、公民道德建设、科技基础知识、省情市情、事业单位常识和时事政治。
(2)专业科目:
报考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考生测试《教育基础知识》,具体测试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与基本礼仪、教育法规与政策。
报考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和金花乡计划生育服务站的考生测试《医学基础知识》,具体测试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诊断学和卫生法规与政策。
报考县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县环保局所属环境监测站、县农牧业局所属保华镇畜牧兽医站和县司法局所属公证处的考生测试《管理类岗位基础知识》,具体测试管理学基础知识、办公自动化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以上科目
考试大纲以《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修订发布自贡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考试大纲的公告》(自人社发〔2011〕18号)为准。该大纲和《自贡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考试参考书目》已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发布,参考书目本着自愿的原则考生可到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和荣县人社局专干股办理征订手续,也可自行到书店购买。
3、笔试时间。2011年6月4日(星期六),其中上午8:00—9:30《公共科目》,10:00—12:00《专业科目》。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1年6月9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自贡人才网和荣县人社局公布。
6、笔试查分:需查分者于2011年6月10日17:0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荣县人社局专业技术干部股登记,2011年6月13日自贡人事考试评价中心查分并公布查分结果。
7、笔试加分: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报考事业单位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按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必须于2011年6月3日前将加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送荣县人社局专业技术干部股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查的,一律不予加分。
(二)面试
1、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依据分岗位的指标,按照下
述比例,以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笔试总分相同,按专业科目成绩高低排序,专业科目成绩再相同者,并列进入面试。
同一岗位实际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以下简称考聘比)高于20:1的,按照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考聘比低于20:1(含20:1)高于3:1(含3:1)的,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考聘比(含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全部进入面试。在面试方案中划定考试总成绩的最低合格线,达到或高于此合格线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笔试中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考试总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2011年6月13 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自贡人才网和荣县人社局公布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方案一并公布。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各主管局、县人社局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条件进行。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须于
2011年6月15 日—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持《2011年荣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附件二)2份(贴同底版1寸 免冠近照)和身份证、
毕业证、执业资格证,以及招聘单位要求的其它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时效为资格审查截止前)到荣县人社局参加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人员。递补面试人员于
2011年6月20日进行资格审查,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证件以及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须携带锻炼所在地县以上团委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经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或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须携带工作地所在县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关于其工作经历、年限的证明材料和考核材料。
(2)报考者如系机关职工或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荣县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人员报考卫生系统岗位的必须经县计生局同意)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3.面试时间:2011年7月8日—10日,具体面试时间见届时公布的面试方案。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4.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5. 公布成绩:2011年7月12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自贡
人才网和荣县人社局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20%+专业科目成绩×40%+
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40%。
五、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
1、按照考试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遇总分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如再相同则按笔试中《专业科目》成绩高低排序确定。
2、
2011年7月14日由县人社局和各主管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
3、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确定递补者参加体检。
(二)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各主管局及用人单位在2011年7月20日前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县人社局同意后,按有关程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确定聘用人员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对象。
聘用对象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弃权,不再递补。凡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的《聘用合同书》经县人社局鉴证后生效。
聘用人员的待遇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有关单位和考试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 联系人 王新建 0813—6106149
县教育局 联系人 谢富明 0813—6201448
县卫生局 联系人 朱世能 0813—6222381
县水务局 联系人 余忠华 0813--6205509
县司法局 联系人 陈红玉 0813-6208351
金花乡政府 联系人 丁 岚 0813-6630015
县农牧业局联系人 夏 军 0813—6262264
县环保局 联系人 辜光杰 0813-6200936
网上报名和缴费 联系人 林 燕 18990009258
监督电话:0813—6106448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