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警察学院实行江西省教育厅和江西省公安厅共同管理,以江西省公安厅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学院主要学科门类为法学(公安学类),兼顾工学、管理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 为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以上人员4名。
一、招聘计划
专 业 | 人数 | 要求 |
会计学 | 1 | 硕士以上 |
图书馆学或情报学 | 1 | 硕士以上 |
音乐学 | 1 | 硕士以上 |
英语翻译 | 1 | 海归硕士以上 |
合计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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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政治立场坚定。
2、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博士40岁以下,硕士35岁以下,身体健康。
4、专业对口,并获得相应学位。
三、 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20日前。
2、报名地点:江西警察学院政治部(地址:南昌市新建县望城镇云湾公路1666号;邮编:330103;网址:www.jxga.com)。 4、联系人:梅老师。
5、报名者需准备材料(可函寄):有关证书复印件(个人简历、学历学位、学业成绩、获奖情况、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有关科研工作业绩材料等)、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
四、考核办法
1、采取直接试讲、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及潜在能力。 2、试讲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根据试讲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体检参照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须在招聘单位指定的省级三等甲级综合性医院进行。 六、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待遇
1、博士:房补15万元,分10年平均支付;科研启动费文科类10万元、理工科类15万元,其中5万元作为个人津贴按月发放1000元,海归博士津 贴总额增加5万元,即个人津贴每月增加1000元;安家费3万元;配偶取得硕士学位且专业与学院专业相关的可视情安排工作;学位津贴200元/月。
2、硕士:采取人事代理方式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