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发〔2006〕23号)、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补 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的通知》(菏人发〔2007〕39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名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含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未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正式派遣手续的毕业生。
二、招聘专业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专业
招聘专业为城镇规划及管理、园林、土木工程、金融、土地管理、审计、统计、法学、文秘、化工、煤炭、企业管理、外经外贸。(详见附件一)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在曹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3年内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凡已被其他单位聘用或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聘用、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不得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曹县201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并在《报考人诚信承诺》栏内签名。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曹县各类事业单位应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一个专业类别,所报专业须与自己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不能跨专业报考。
报名时间:2011年4月15日至4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楼大厅
(一) 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报名时本人(不准请人代替报考)需提交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迁移证明)、报到证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一周 内)1寸免冠同底版彩色清晰照片6张。全日制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及院校出具的所学科目考试成绩表。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报名时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经审核签字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 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并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考试
面试时间:2011年4月24日,面试地点见面试须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思维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15分钟。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合计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
面试成绩低于65分(不含65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根据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成绩为总成绩,若分数相同,将另行安排面试。
依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体检考核按招聘人数等额进行。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考核。 对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由县人社局组织人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可从进入考核范围的其他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按招聘计划等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 系,并按规定办理档案关系、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享受县直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有关保险待遇等。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监督检查
在整个招聘工作中,县人社局将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 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曹县各类事业单位应聘;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八、本招考简章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1)考生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曹县201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0-3239506 3398030 3652529 13869744530
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