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
考试录用
公务员工作的社会监督机制,增强考录工作的透明度,扩大公众知情权,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面向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市民公开征选一定数量的市民监督员,参与今年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
面试的监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市民监督员报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GCD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
(二)热心社会公益工作,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三)能够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廉洁自律,有一定的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和法律意识;
(四)具有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常住户口,年龄在35—65周岁,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五)能够遵守《录用公务员面试市民监督员守则》等有关规定,与参加面试的考生无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等应回避关系。
二、征选人数:
根据录用公务员面试设置的考场数量,按照1:1.2比例确定市民监督员人数,每个面试考场安排一名市民监督员。
三、征选办法
本次征选活动采取个人自愿报名与组织审核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一)自愿报名
符合条件并有意报名的市民,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qdhrss.gov.cn),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面试市民监督员报名表》,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并于2011年4月18日至4月22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携带所填表格、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报名,也可携带报名材料在报名期间到报名点现场填表报名。
(二)审核推荐
街道办事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市民报名信息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后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人员确定
在市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随机抽选参与2011年全市录用公务员面试的市民监督员,并通知市民监督员本人。
(四)业务
培训
主办部门对市民监督员进行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市民监督员应按时参加培训,无故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五)社会监督
录用公务员面试结束后,主办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和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布参加面试的市民监督员个人名单,接受全社会共同监督。发现有应回避而没回避的,一经查实,取消按规定应回避关系考生的录取资格;发现有其它违纪违规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征选工作监督举报电话: 15698110178、15698110179
附件:1、
录用公务员面试市民监督员职责
2、
录用公务员面试市民监督员守则
3、
录用公务员面试市民监督员报名表(请正反面打印)
4、
市民监督员报名点情况一览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