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1〕13号),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及学科分布
1、中学教师(参加全省统一笔试对象)
合 计 | 政治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生物 | 历史 | 地理 | 音乐 | 美术 | 心理 |
35 | 2 | 4 | 5 | 5 | 4 | 3 | 3 | 3 | 2 | 2 | 2 |
2、中学教师(按规定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对象)
合计 | 政治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生物 | 历史 | 地理 | 音乐 | 心理 |
25 | 1 | 3 | 4 | 4 | 4 | 2 | 3 | 2 | 1 | 1 |
3、小学教师(参加全省统一笔试对象)
合 计 | 语文 | 数 学 | 英 语 | 体育 | 音乐 | 美术 | 计 算 机 | 特 教 | 心 理 |
190 | 70 | 45 | 40 | 5 | 8 | 7 | 10 | 2 | 3 |
4、幼儿教师60名(按规定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
5、优先安排在我市城区中学任教的国家免费师范生4名。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对象
(一)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行为道德。
3、身体健康。
4、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应取得《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和相应专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5、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年龄不超过30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中学教师招聘范围和对象:
(1)2009—2011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的福清生源或福清籍(含福清户口)生源;
(2)2011届普通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的福州地区(含县市区)生源;
(3)2009—2011届普通全日制师范大专毕业生(中学方向),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的福清生源或福清籍(含福清户口)生源。
2、小学教师招聘范围和对象:
(1)2009—2011届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大专须为师范类),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的福清生源或福清籍(含福清户口)生源;
(2)2011届普通全日制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的福州地区(含县市区)生源;
(3)其中符合中学教师招聘对象的福清生源或福清籍(含福清户口)生源毕业生中语文、政治、历史、地理、人文教育等专业可选择报名参加小学语文招考,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科学教育等专业可选择报名参加小学数学招考,英语、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心理学专业可选择报名参加小学相应专业招考,但中小学教师岗位不能兼报。
3、幼儿教师招聘范围:
2009—2011届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大专须为师范类)的幼教专业或音乐、舞蹈、美术专业毕业生,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的福州地区(含县市区)生源,符合条件的可以兼报中小学教师岗位。
三、报名办法
(一)参加全省统一笔试招考对象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10日—4月20日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11日至4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福清市教育局人事科(福清市融城后埔街教育局大楼4层);联系电话:0591-85232540。
3、报名要求
(1)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入学前户口簿(户口迁入时间截止2011年3月20日前,不包括入学时迁入高校的户籍)、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和相应专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符合报考条件的往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口迁入时间截止2011年3月20日前)、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研究生还应提供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符合加分条件的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明。
不参加笔试对象报名之前先到福清教育局信息网(网址:www.fqedu.gov.cn)公告栏下载填写《2011年福建省福清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以及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到报名点报名。 1、笔试
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
笔试时间:2011年5月14日;笔试地点以考试机构核发的《准考证》上的通知为准。
2、面试
面试对象确定:
(1)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可按同一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研究生学历毕业生(要求本科、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一致且与所报学科志愿专业对口)、“985工程”高校、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大、华东师大、东北师大、华中师大、西南大学、陕西师大共六所,不含分校或办学点)普通全日制应届师范本科毕业生实行单列招考,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3)幼儿教师招考对象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安排;幼儿教师面试的内容主要有:弹(钢琴)、唱、说、跳(舞蹈)、画等方面。
五、加分办法
符合招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经福州市教育主管部门确认的省内四所院校(包括福建师范大学、集美大学、漳州师院、闽江大学)师范专业的20%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给予综合成绩加2分照顾。
六、聘用办法与考核
1、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根据计划招聘学科人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其他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加上附加分后的总成绩)从高至低,根据计划招聘学科人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其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位次。若拟聘用人员因其他原因放弃资格,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
2、考核:考核工作由福清市人事局、教育局负责,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对象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的应届毕业生报到时,均应向市教育局出具教师资格证、报到证等一系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否则将取消录聘资格。
七、具体招聘方案请登录福州教育网、福清人事人才网和福清教育网查询。
八、本公告由福清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福清市人事局
福清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