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110BBS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河北省图书馆 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达的招聘计划,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图书馆201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图书馆是政府兴办的省级公共图书馆,是向社会公众提供书刊阅读和知识咨询服务的学术性机构,隶属河北省文化厅领导,是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具体工作职能包括:收藏、整理、保管各类型文献资源;向社会提供书刊、阅览、信息咨询、音像资料视听、数字文献借阅与加工、互联网浏览、培训辅导、公益性讲座与展览等公共文化服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录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2、资格复审方式为现场审核。 (1)复审时间:2013年4月24日至28日 (2)复审地点:石家庄市西大街河北省图书馆信息采编楼212号。 (3)复审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填写《省直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从河北省图书馆网站(www.helib.net)下载打印填写(一式一份),并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个人简历等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5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复印件;已就业人员需要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及个人基本情况、现实表现、工作经历、身份证明等材料。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交纳报考费100元。 (4)准考证发放。 2013年5月24日在河北省图书馆信息采编楼210室凭有效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5)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的相关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须持身份证及准考证入场,使用蓝色或黑色签字笔、圆珠笔或钢笔书写。 2、笔试时间:2013年5月25日 。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 2013年5月31日在河北省图书馆网站(www.helib.net)发布,并在河北省图书馆馆务公示栏公布。 1、面试人选确定。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实行百分制,评委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数为最后得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省图书馆网站(www.helib.net)发布,并在河北省图书馆馆务公示栏张贴。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招聘计划按1:1比例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由河北省图书馆办公室组织拟聘人员到省级综合性医院进行检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负担。 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考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311—86662213、86043745(省图书馆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 0311—88616769 88616767(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河北省图书馆 2013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