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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我院用人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院201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我院始建于1950年9月,前身为铁道兵工程学院财务材料系,1994年1月独立办学,2000年7月改建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8月,被批准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立项单位,2010年5月通过国家验收并被评为优秀。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现有交通系、建筑系、测绘工程系、信息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外语系、人文社科系、国际工程部、体育部10个系部,36个招生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7000余人。 学院现有国家精品专业1个,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示范校国家重点建设专业4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2个,河北省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专业3个,河北省高职高专示范专业5个;国家级精品课5门,省级精品课12门,河北省示范性实训基地3个;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河北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5项。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执行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办法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时间:4月15日至4月21日。报名程序和相关要求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试讲、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在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张贴及学院网站(www.sirt.edu.cn)发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我院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考生成绩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我院组织人事部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我院组织人事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 0311-88621312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举报电话: 0311-88616769 88616767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