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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选拔高水平人才,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岗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中共辽宁省委党校教研部门2013年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2)。 二、应聘材料 应聘者须向我校提供《中共辽宁省委党校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3),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本科至最高学历)、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等佐证材料。 三、招聘程序 2.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13年1月10日至2013年2月29日,将应聘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投寄到中共辽宁省委党校组织人事处师资科电子邮箱。 3.资格审查。根据本次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相关要求,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按照1:3的比例确定 面试人选。 4.面试。以试讲形式进行考核,确定拟录用人选。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考核、录用。确定拟录用人选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所有程序通过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应拥护中国GCD(泛指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建立共产主义社会为目标的工人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本次人才招聘面向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校2013年 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受理报名。 4.应聘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否则取消一切资格。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期。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按期毕业并取得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五里河街18号中共辽宁省委党校组织人事处师资科 邮政编码:110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