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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会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 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 号)的有关规定,我会拟为所属事业单位济南市按摩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含济南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 应届毕业生和济南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硕士以上研究生不限户籍;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 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 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ZB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岗位要求详见《2010年济南市残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11月30日—12月1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报名地点:济南市残疾人职业介绍大厅(济南市七里山西路26号) (二)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招聘单位共同负责。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我会设立咨询电话:0531—87036113,安排专人值班负责解答应聘人员的咨询。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面试在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进行(具体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等方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举止仪表、责任感与进取心、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专业题分值不低于30%。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由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面试实践 经验的人员担任。 每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面试采用百分制,每个测评要素20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并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 面试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1名社会监督员在面试现场对面试过程进行监督。 (二)实践操作 应 聘人员在参加完面试后,进行实践操作,具体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手法技巧和熟练程度等方面能力。实践操作采用百分制,时间一般不超过20分钟,由考官 当场评判,综合计算平均分数,确定应聘人员的实践操作成绩,并在本场实践操作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实践操作考官不少于5人,由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实 践操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实 践操作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和实践操作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实践操作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 体检范围人选。如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员,若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我会“我的兄弟姐妹”网站公布。 五、考核体检 考 核主要采取查阅档案和个别谈话的方式,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进行复审。体检安排在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弃权和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市组织、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可从其他进入该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我 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我的兄弟姐妹”网站进行公示,经7日公示 无异议后,由我会提出聘用意见,报市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由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并按照规定办理档案关系、工资、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受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限内)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 七、招聘纪律 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政务公开,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红卫、张焰 电 话: 0531-89730816 89730817
济南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