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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洛阳市选调200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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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9 16:55: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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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
洛组通〔2010〕28号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
    从普通高等院校选调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源头工程”,是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今年,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选调200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根据《关于切实做好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洛组〔2010〕14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数量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数量
    今年计划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200名。其中:2009年、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140名;我市选聘的在岗大学生村干部60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表5。
    (二)选调对象
    1、2009年、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生)。
    2、我市选聘的在岗大学生村干部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三)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有扎根基层的奉献精神。
    2、工作实践能力强,务实肯干,勇于创新,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学习成绩优良,按时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4、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5、2009、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为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我市选聘的在岗大学生村干部为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有《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二、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选调工作采取本人自愿报名、组织审核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主要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审批与报到等环节。整个选调工作从6月中旬开始,11月中旬基本结束。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要填写《洛阳市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可从洛阳人才网www.lyhero.com、洛阳党建网www.lydjw.gov.cn下载)。本人携带《登记表》、有效身份证及3份复印件(2009年毕业生及我市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其3份复印件),于2010年6月25日至6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到洛阳市人才市场(洛阳市涧西区黄河南路1号)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按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并进行数码照相(考务费60元,信息采集费12元)。
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县(市)区,不得重复报名,凡发现重复报名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报名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6月25日-26日:偃师市、新安县、宜阳县、洛宁县、汝阳县、伊洛园区;
    6月27日-28日:孟津县、伊川县、嵩县、栾川县、洛龙区。
    2010年7月9日-10日考生持身份证及报名费票据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弃权。
    2、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家庭报考人员持低保证,可免交报名考务费。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于7月11日在洛阳市统一进行。上午9:00-11:30考申论,满分100分;下午2:30-4:30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为申论成绩×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笔试成绩于8月10日左右在洛阳人才网、洛阳党建网上公布。
    (三)面试
    面试于8月15日在洛阳市统一进行。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各县(市)区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在全市范围内按高分到低分顺序分别进行调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满分100分。面试的公告于本环节进行前在洛阳人才网、洛阳党建网上发布。参加面试的考生,不收取面试费用。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各县(市)区分别组织进行。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各县(市)区选调名额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具体要求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8月22日统一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各县(市)区选调名额1: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9月6日-17日各县(市)区分别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选,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各县(市)区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选。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的公告于本环节进行前在洛阳人才网、洛阳党建网上发布。
    (五)公示、审批及报到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等综合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并于10月上旬在洛阳人才网、洛阳党建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后符合选调条件的毕业生要填报《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由各县(市)区组织、机构编制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办理审批及报到手续。各县(市)区最迟要于11月上旬将市选调生安排到岗,11月20日前将到岗情况统一造册登记,报送市委组织部青年干部科。

    (六)岗前培训
    新录用的市选调生上岗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培训。
    三、分配安置政策
    新录用的市选调生具有公务员身份,按照政策规定分配到我市缺编的乡镇(街道)工作,其分配安置政策按《关于切实做好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洛组〔2010〕14号)执行。

附表:
1、《洛阳市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2009年、2010年毕业生)
2、《洛阳市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洛阳市在岗大学生村干部)
3、《洛阳市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汇总表》(2009年、2010年毕业生)
4、《洛阳市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汇总表》(洛阳市在岗大学生村干部)
5、《洛阳市选调生分配名额及志愿代码表》



                              中共洛阳市委组织部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洛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洛阳市财政局

                              洛阳市教育局                       


                                                        2010年6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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