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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一支高质量、高水平教师队伍,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公开招聘一批相关岗位的管理人员、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和辅助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要求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高等 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学术研究能力或其他条件; 4.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的必须是中共党员。 5.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三、待遇 被聘用人员列入事业 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四、报名 应聘者报名时可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应聘人员通过邮寄报名的,应聘材料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建议通过快件邮寄,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邮寄报名的应聘人员须在参加笔试前一天的工作时间到人事处提交相关证书原件验证,否则取消笔试资格。 应聘者报名时仅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 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 经验核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五、报名地点 应聘管理岗和专职辅导员岗的,报名地点为广西民族大学人事处人事科;应聘专任教师岗和辅助专业技术岗的,报名地点为各相关用人单位办公室。(详见附表二)
六、报名截止时间 即日起即可报名。应聘管理岗、辅助专业技术岗和专任辅导员岗的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6月20日。应聘教师岗的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6月20日(应聘者为博士毕业研究生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
七、资格审查 应聘管理岗和专职辅导员岗的人员,由学校人事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专任教师岗、辅助专业技术岗的人员,由各相关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名单将在6月底在学校校园网上公布,不再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询。
应聘管理岗和专职辅导员岗的人员须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者注意我校校园网上的信息。考核办法按《广西民族大学2010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民大发[2010]125号)执行。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各项考核的,按弃权处理。
九、学校通信地址 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广西民族大学(收件人请具体写上相关单位联系人),邮编:530006。
真诚欢迎各类人才踊跃报名
广西民族大学人事处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