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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办发[2002]77号)以及长沙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长人发[2007]91号)的文件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为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经长沙市编委、长沙市人事局批准,长沙学院决定在 编制内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学和教辅人员57名。 一、学校简介 长沙学院是2004年5月经 教育部批准,在长沙大学(专科)基础上改建升格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实行省市共建共管、以长沙市为主管理的体制。 学校设南北两个校区,学校占地132.6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9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256万元,图书馆藏书108.3万册。建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体育场、体育馆以及多个学生公寓小区,基础设施日臻完善。面向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2154人。 学校有教职工855人(含非在编120人),其中专任教师599人,专任教师中有87人具有正高称职、159人具有副高职称。我校现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2人。 学校设有15个教学系部,涵盖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五大学科门类,基本形成了以工、管为主,理、工、文、管、法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现在30个本科专业,拥有1个教育部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省“十一五”重点建设学科,1个省“十一五”重点专业,1个省“十一五”基础课示范性实验室,2门省级精品课程。学校建有湖南省学习型社会建设研究基地、长沙文化研究基地,另有15个校级研究所。 二、人员管理办法 列入长沙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 三、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2010年7月15号前毕业的国家“985工程”院校、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及艺术、体育类专业院校全日制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毕业;学历学位获得教育部认证的国外高等院校毕业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3.硕士研究生须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须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岗位所需的专业与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岗位特殊要求见附件一《长沙学院2010年人才招聘计划表》“备注”栏。 五、招聘人数及具体岗位要求 计划招聘人数为57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六、引进待遇 博士研究生参照长沙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享受相应的待遇。 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间:待定。 (二)博士研究生报名时间:待定。 (三)报名地点:长沙学院人事处办公室(校办公楼4003室)(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路98号)。 (四)报名程序: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本人正式有效的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及其它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2010届普通全日制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身份证、本人已获得的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准考证领取时间:待定。 4、准考证领取地点:长沙学院人事处办公室(校办公楼4003室)。 5、外省应聘人员可函报:下载并填写《长沙学院应聘人员岗位申请表》(见附件二),函报传真号:0731-84261382。或将填写好的《[url=mailto:%E9%95%BF%E6%B2%99%E5%AD%A6%E9%99%A2%E5%BA%94%E8%81%98%E4%BA%BA%E5%91%98%E5%B2%97%E4%BD%8D%E7%94%B3%E8%AF%B7%E8%A1%A8%E3%80%8B%E5%8F%91%E7%94%B5%E5%AD%90%E9%82%AE%E4%BB%B6%E8%87% B3changshaxy@163.com] 长沙学院应聘人员岗位申请表》发电子邮件至changshaxy@163.com。函报时间待定,其它时间函报无效。函报人员必须于笔试、考核之前,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及其他个人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及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长沙学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准考证。所有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及本人正式有效的身份证参加考试、考核。[/url] (一)笔试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确定:应聘教学(含实验管理)人员按综合知识成绩占30%,专业知识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应聘其它岗位按综合知识成绩占50%,专业知识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5、笔试成绩不带入考核。 6、体育专业的人才选拔须首先进行专业实践能力的测试。原则上测试两个项目,一个是研究生阶段的专项,一个是本科生阶段的专项,若研究生阶段与本科生阶段的专项为同一个,由体育教学部根据教学需要另外抽测一项,特殊情况下,体育教学部还可要求考生加测某一指定项目。并依专业实践能力测试成绩确定前5名考生参加长沙学院组织的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 (二)考核 1、考核对象及时间的确定:报考人员依其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的人选。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少于3:1(不含3:1),将采取划定合格分数线的办法确定参加考核的人员。如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以专业知识成绩的高低排序。博士研究生可免笔试直接进入考核,且不占该岗位经笔试进入考核的人员名额。 3、考核内容:考核分为 面试和试教,面试主要测试其综合素质、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及专业知识的运用等,试教主要考察其专业能力与专业技能。 4、考核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不进入体检程序。 (三)体检 1、体检对象确定: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 公务员录用检验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5]31号)实施。 3、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见长沙学院网站首页和人事处网页。 4、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达80分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1、体检合格者为政审考察对象。 2、考察内容及时间: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3、对考察对象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时,其岗位视情况采取递补或空缺的办法处理。 九、录取与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为拟录取人员。拟录取人员名单经长沙学院审查,报长沙市人事局审核后下达录取批复。用人单位对拟录取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2、新录取的工作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并到市人事局办理合同鉴证手续。 十、咨询电话 长沙学院人事处:0731-84261360;84261382
长沙学院 二○一○年三月
附件一:《长沙学院2010年引进人才计划》
附件二:《长沙学院2010年应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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