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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招聘] 四川省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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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 12:26: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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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单位简介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国有事业
四川省汶川县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

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一所省属全日制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原校址在阿坝州汶川县城。建校30年来,学校始终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放在首位,牢固树立以育人为中心的主体意识,坚持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注重学生的素质教育和技能培养,取得了良好的育人效果,毕业生以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扎实的专业技能,受到社会各届的广泛好评。5.12汶川大地震后,学校迁至成都市郫县古城镇异地复课,本着“立足阿坝、服务阿坝”的原则,2011年 后学校将迁回阿坝州。在新世纪里,阿坝师专决心抓住西部大开发和高等教育大发展的良好机遇,坚持“稳步发展师范,积极创办高职,外联名师名校,内强办学实力,创建特色名校”的办学思路,加大学校改革建设步伐,为把我校建设成为重特色、重质量的以师范为主,多学科、综合性的高等院校而努力奋斗。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0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含非全日制)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相关岗位专业、学历、年龄等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本次招聘名额合计2名,均为编制内聘用,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GCD,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和《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要求。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留用或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报名、资格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岗位调整
(一)报名
1、选择岗位
报考者登录学校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0年1月15日9:00时起至2010年1月19日17:00时止。
报名程序:报名前请在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www.abtc.sc.cn]下载《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照片。将《报名信息表》电子文档发送至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招邮箱[ab_1806@163.com]。
资格初审:在报考者将《报名信息表》电子文档发送至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招邮箱后的1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初审,并于2010年1月21日将初审结果通过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
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和考生所填《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确认和省人事厅审核确认的结果确定。
3、缴费、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10年1月22日8:00--2010年1月23日17:00持身份证及个人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到学校(成都郫县古城镇阿坝师专)组织人事部进行现场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费为1科50元。缴费后领取《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我校报省教育厅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于2010年1月24日在学校网上向社会公布。
5、退费
缴费后岗位取消的考生于2010年1月25日17:00前到学校人事处签字确认后领取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形式。笔试形式为现场专业知识试题作答。笔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及范围。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笔试范围按岗位确定,具体范围和复习资料参见附件1-2。
3、笔试时间、地点。笔试于2010年1月25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于2010年1月26日在学校网站公布。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于成绩公布当日电话申请查分(联系电话:028—65504559),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当天回复。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0年1月25日17:00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地址:成都市郫县古城镇阿坝师专教学楼504室,联系电话028—65504559),以便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6、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 专业知识成绩+政策性加分
(二)面试
1、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学校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每个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
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2010年3月22日在学校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阅学校网站。
2、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为2010年3月25日9:00-17:00。,地点为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名信息表和自荐材料各1份;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毕业证(全日制本科以上的还应同时提供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2010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全日制本科以上的应同时提供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④职称证书及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⑤英语四级或六级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⑥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⑦代表性成果、获奖证书、各类上岗证书等能证明自己业绩的材料。
报考者如缺少上述材料前三项之一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取消其考试资格,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且责任自负。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学校根据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 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3、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和综合面试的形式。面试总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试讲时间为20分钟,需使用教案和PPT课件,重点考核考生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教学效果等要素。试讲的范围在公告附件确定的参考教材范围内产生。试讲题目于面试前由报考者在办理面试手续时现场抽签确定。
综合面试时间为10分钟,对岗位要求专业所涉及的相关知识进行现场答辩,答辩题目由考生在综合性面试现场抽签确定。重点考核考生的现场答辩,重点从师德、事业心、责任感、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特长或才艺等要素。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于2010年3月26日在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地点和参加面试的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须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于《面试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因考生缺考而产生实际面试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 有效比例。
5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试讲成绩×70%+综合面试成绩×30%。
6、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学校于2010年3月28日同时公布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在学校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学校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和《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学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该招聘岗位取消。
六、考核
学校于2010年4月12日至5月12日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个人诚信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 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对考核和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自负。由此出现的空额,按某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某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该招聘岗位取消。
七、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省教育厅审核确认人员姓名、性别、年龄、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职称、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报送省人事厅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出现的招聘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通知其报送以下材料:
(一)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省人事厅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考生同时还应提供学位证书)。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
(二)往届普通大专院校毕业生且尚未就业考生的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毕业证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考生同时还应提供学位证书)、未就业证明。
(三)2010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0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考生同时还应提供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
(四)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考生同时还应提供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学校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人事厅审核确认。省人事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我校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省人事厅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用人单位凭省人事厅的确认复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学校书面或电话通知为准)到学校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人事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13088042262 或028—65504559(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13088042217(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监审处)
           028-86111182(四川省教育厅纪监处)
           028-86741450(四川省人事厅监察室)
附件:
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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