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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的力度,加速推进农村综合试验区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决定2009年度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做好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竞聘,将一批高学历,高素质的人员吸收到事业单位中来,逐步改善人才结构,为我县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持。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二是坚持按 编制设岗,按岗竞聘原则;三是坚持阳光操作、社会广泛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
具体招聘岗位见《潢川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潢川县常住户口或系潢川籍生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要求:1979年8月15日至1991年8月15日出生(18至30周岁),报考者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年龄最高可放宽到35周岁; 5、学历要求:具有国家计划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国家计划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后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可免笔试,并以本岗位笔试成绩最高分作为其笔试成绩进入 面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不符合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及方法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2009年9月3日)。通过公告、会议、广播电视、潢川政府网站、潢川人事信息网和信阳人事政务信息网,将招聘职位、条件、方法、步骤等信息公布于众,一方面广泛开辟人力资源,另一方面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年9月7日—9月11日。
2、报名地点:潢川县行 政审批中心人事局服务窗口。
3、报名办法:现场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持身份证、 毕业证、学位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版免冠1寸彩照5张现场报名(照片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填写统一印制的《潢川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见附件)。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电话、代报等形式报名。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应聘条件与拟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报考;应聘者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按弄虚作假对待,取消应聘资格。 5、报名者于2009年9月15日持有效身份证明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并签订《诚信承诺书》。 6、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核减拟聘人数。
7、每人只限报一个职位(或专业)。
(三)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两科,各科满分均为5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主要测查应试者在工作中必须具备的潜能,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 培训班。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职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缺考或ZB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100分。 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四) 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职位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和考核人数。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国家 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所报职位从总成绩中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突破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
(五)公示
考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拟聘人员在潢川县政府网站和县人事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
五、聘用
(一)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由县人事局下发聘用或录用通知书。
(二)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所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履行鉴证手续,并由用人单位负责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被聘人员不签订聘用合同视为放弃,该职位不再递补。
(三)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享受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纳入编制管理。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简称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组长:田合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董本固(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朱永平(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谢正文(县人事局局长、编办主任) 成员:胡国平(县人事局副局长、副书记) 赵明峰(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 潘兴吾(县人事局副局长) 李志葆(县编办副主任) 朱振(县纪委副科级检查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潢川县人事局,具体负责招聘的日常工作,胡国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振、樊依群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人员由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和相关单位人事股的工作人员组成。办公电话6120202、6120828。
七、招聘纪律
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条件,严肃纪律,各个环节都要阳光操作,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控,社会各界公开监督,采取一切得力措施,杜绝违规现象发生,不论是工作人员或报考人员,凡违规违纪者一经发现,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决不姑息。本方案由潢川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6120828、6120202
潢川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OO九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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