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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招考]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道办事处招聘居委会合同制工作人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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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3 09: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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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街道办事处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居委会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10名。
二、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没有受过党纪处分和刑事或治安处罚,热爱社区服务工作;
(二)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文化程度,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电脑操作,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
(三)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男性,广州市户口,在海珠区有固定住所。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09年8月31日—9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及要求:报考者须填写《南洲街招聘居委会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毕业证、计生证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原件核校后退回)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到南洲街道办事处一楼值班室(南洲北路398号)报名。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考试和录用
1、笔试:笔试内容含马克思主义理论知识、时事政治、法律知识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名额1:4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核及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考核及体检。考核期间报考者需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失业证(有单位者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具备侯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4、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予以录用。
五、待遇和管理
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根据街道有关管理办法,参照街道居委专职人员标准享受待遇,并统一参加社会保险。录用人员参加年度工作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不予续聘。
六、以上内容解释权归南洲街道办事处。
附件:《南洲街招聘居委会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洲街道办事处
二00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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