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BBS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卓美眼科专家帮你顺利入警
查看: 2574|回复: 0
收起左侧

青海省化隆县公开招聘电视新闻记者、播音专业工作人员公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8-8 02:34: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110BBS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为了加强电视宣传队伍建设,提高自办节目质量,经研究拟面向全省公开招聘电视新闻记者、播音专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招聘岗位及名额
1、电视新闻记者2名,男女各1名。
2、播音员2名,男女各1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热爱广播电视事业,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高校毕业生;
2、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报考电视新闻记者、播音员要求具有中文、新闻专业或相近专业和计算机二级合格证书,报考播音员还应具有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证书。
5、具备播音特长或有记者工作经验者,在报名考录时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及考试安排
1、报名:2009年8月10日至8月20日在化隆县人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报名。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一个职位报名者不足5名的,该职位自动取消。报名时须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明、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报名费180元。
2、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新闻专业知识及新闻写作。面试重点考察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和面试按百分比计入综合成绩,记者专业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播音专业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3、健康检查:对考试、考核合格人员按《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试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4、聘用: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待遇按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对待,享受现行大中专毕业生起点工资,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
5、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延俊
联系电话:0972—8712459

化隆县人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局
化隆县社会发展局
二00九年八月五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无图版|110BBS ( 豫ICP备2020034528号 )

GMT+8, 2024-11-21 21:24 , Processed in 0.309063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