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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资料] 公基问题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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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4 17:55: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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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父母曾受过刑事处罚,不能担任人民警察?答案是对还是错呢!!我认为是错的。
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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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7.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的;
8.批准录用后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被取消公务员报考资格未满三年的;
9.在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被机关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现役军人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等见各市(州)公告。曾受过刑事处罚,可以排除第6条,而第五条中的死刑和正在服刑的显然也可以排除。个人认为应该特别注意理解“曾”字。这个是关键。请广大考友发表自己的意见。更希望杨帆老师指正。
发表于 2009-6-14 18:04:4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分析的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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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4 18: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题目很简单。。。
不过提醒大家还不错
发表于 2009-6-14 22:5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杨凡怎么摇身一变成老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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