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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的程序和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制定如下简章: 一、招考范围 具有开封市户口的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开封籍生源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开封域内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经开封市政府同意选派的高等院校应往届委培生。 报考开封大学、开封市农科院、开封市农业机械化技术试验推广站的考生,不限制户口。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197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学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不符合原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09年5月12日至5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开封市人事局五楼会议室。 (三)报名办法:2009年 应届毕业生凭本人正式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出具的学历和专业证明等,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正式二代身份证、户口薄、我国驻外使(领)馆 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高|校|人|才|网,gaoxiaojob.com)往届在职人员凭本人正式二代身份证、户口薄、 毕业证(学位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往届非在职人员凭本人正式二代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等(上述证件须交复印件1份,A4纸张),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与参加 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 经开封市政府同意选派的委培生还需提供市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 报名时由本人填写《开封市2009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表可通过开封市人民政府网、开封人事信息网、开封人事人才网下载打印)。 报考者应按报考流程进行资格审查、缴费和信息采集。 (四)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五)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需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的,该岗位不再招聘。5月18日在开封市人民政府网、开封人事信息网、开封人事人才网公布拟招聘岗位的递减和取消情况,不再另行通知报考者。报考不再招聘岗位的考生可在5月19日18:00之前到市人事局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不重新选报者,视为自动放弃,退还所交的报名考务费。 个别专业性强、学历要求高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的,经市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招聘比例。 (六)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高|校|人|才|网,gaoxiaojob.com)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按规定缴纳考务费60元,信息采集费12元。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可免交报名考务费。办理免交报名考务费需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 (八)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09年5月28日至29日凭本人正式二代身份证和信息确认表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试题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委托市外人事考试 培训机构命制。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试时间:2009年5月30日8:00至10:00测试公共基础知识,11:00至12:30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我省“ 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以及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成绩加5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应在2009年5月15日18:00前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不再受理。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作不良记录登记,2年内不准参加开封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开封市人民政府网、开封人事信息网、开封人事人才网公布。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2、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的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面试工作在市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下,由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具体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开封市人民政府网、开封人事信息网、开封人事人才网公布。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原国人部发[2005]1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工作在市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下,由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出现不合格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均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正式二代身份证。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出现不合格的,可按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递补。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七、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00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要求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378—3666028、3666638(市人事局调配录用科); 招聘考试咨询电话: 0378—3666693、3666323(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考试科)。
附: 开封市人事局 二〇〇九年五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