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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人事局、县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分层次、分学科,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对象 报考高中职位的为近年来毕业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报考初中职位的为近年来毕业的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报考小学职位的为计划内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中小学在编人员不参加本次招考。 (二)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适应教师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我县2004、2005年编外聘用本科生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三、招考名额 共招考120名教师,具体招考职位见《固镇县2009年招考教师职位一览表》。 四、招考程序 招考程序为:发布招考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一)发布招考信息 根据制定的招考教师工作实施方案,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考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09年4月18日—22日。报名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4张到县人事局办理报名手续。每个学科按照高中、初中、小学三个层次报名,不报到具体学校。 县人事局根据报名条件、范围,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员。拟聘职位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4方符合开考条件,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考或相应减少招考职位计划数。因比例不足而取消招考的职位,允许给该职位原报考人员在统一报名结束后2日内,改报其它职位。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按每科45元的标准(共90元)缴纳考试费。2009年4月28日到县人事局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二科。 2、笔试分值 共250分,其中:《公共知识》100分,《专业知识》150分。 3、笔试内容 《公共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文史类、时政等; 《专业知识》主要包括所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范围以初、高中相关知识为主,涉及部分大学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 面试人选数与招考职位计划数,在笔试人员中按2:1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科目成绩不得低于本专业科目分值的50%)。报考英语、计算机、体育、音乐、美术专业职位,符合面试条件的,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不一致的,另加实际应用能力测试。加试成绩分值为100分,不计入总成绩,但分数低于6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按已制定的面试题本进行。 面试后,笔试与面试成绩按6:4(笔试总分÷2.5×0.6:面试分数×0.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数。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人选依考试总成绩,按职位招考计划数1:1.5比例确定。体检按教师体检标准,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考核人选按1:1比例确定。主要通过了解考生学习(工作)期间的表现,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空额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按照招考计划数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逾期没有反映问题或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 每个职位按照考试总成绩分数高低,由拟聘人员依次选择具体学校。教师资格要符合教师法规定,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聘用规定(固政办〔2004〕48号),由县人事部门办理行政、编制、工资等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年(试用)。由县教育局和用人单位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进行续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考教师在本县服务期不少于五年,服务期内不予调出县外,否则按合同约定办理。 五、有关要求 招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县人事局、教育局共同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考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影响面大,在组织实施中,各有关人员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保证招考工作公开透明,让社会和群众满意。 固镇县人事局、固镇县教育局 二OO九年四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