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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自学考试是提高文化水平和学历层次的切实可行的途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八十年代初创立的一种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新型的开放式的社会化教育形式,它以灵活、开放、投入少、效益高的独特优势,一经实行就迅速在全国范围内普遍推广。自学考试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有志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采用学分积累制,不需经过入学考试,没有招生人数的限制,应考者学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实践性环节),并通过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积满规定的学分,经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的,由省考委发给相应层次的 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监所管理专业自学考试是司法部委托教育部面向全国开考的专业,分专科和本科两个层次。河南省监所管理专业自学考试由我院负责组织。成教部具体负责辅导总站的日常工作,如注册报名、面授辅导、改卷、办理毕业证书和 学士学位证书。
在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20周年庆祝活动暨评优表先活动中我校被评为全省6所先进主考院校之一,我们河南省监所 自考辅导总站曾多次在司法部监所管理专业自学考试工作会议上被评为全国先进辅导总站。
我省监所自考从99年开考以来,已有2000余名专科考生毕业,1600余名本科考生毕业;自2004年学位开办以来,已有823名本科毕业生取得法学学士学位,成绩显而易见。
第二章 报名报考须知
1、报考自学考试的意义
针对我院办学层次相对较低,学生毕业后就业难度相对较大的状况,广泛发动我院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建立我院高职教育与自考本科教育相互沟通和衔接的“立交桥”,对提高学生的知识水平和文化素质,拓宽就业渠道,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学院是个专科学校,绝大多数学生都是通过十年寒窗、辛勤努力才考上我院的。对他们而言不必为未考上本科大学而遗憾,我院组织的监所本科自考就给他们提供了要求上进的机会,在读大专的同时,就可以圆本科梦。而且在校期间报考监所自考,具有良好的学习环境,既能保证学习质量,还能把毕业后再读本科的时间节省出来。监所管理专业自学考试是与我院办学特色对口的专业,学生在校学习三年或五年,如果报考监所自考,通过努力,完全可以在专科毕业时取得由中央司法警官学院颁发的本科文凭,并可获得法学学士学位。这样既有利于报考国家 公务员,还可以参加统一司法考试。司法部办通[2005]第74号文件明确规定;“其他人员积极参加监所管理专业自学考试,取得专、本科毕业证者,监所劳教系统招考公务员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报考录用。”即使监狱劳教工作不是你所选择的职业,选择其他行业,自考本科学历证书也是国内顶呱呱的文凭,在西方国家也是普遍认可的。
对学院而言,学生普遍报考监所自考,主要精力集中在学习上,有助于学生的日常管理,对学院良好学风的形成,办学层次的提高,也是具有深远意义的。
2、监所管理专业自学考试的特点
与其他专业自学考试相比,报考监所管理专业自学考试具有诸多优势:由学院统一组织报名,统一订购教材资料,挑选优秀教师在考前统一组织面授辅导,分析重点、难点,解答有关问题,可为考生减少很多麻烦,提高学习效率;提前组织报名,提前发放教材资料,可为考生争取充足的学习时间;考试科目较少,只有13门,每科120元,全部费用不足2000元,远比将来再读本科省钱;由学院评阅大部分试卷,可保证较高的考试及格率;参加并通过自考外语考试或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考试证书的本科毕业生,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申请法学学士学位。
3、监所自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目前,河南省自学考试每年组织两次,分上下半年进行,监所管理专业自学考试时间安排大致如下:
(1)、公共课:《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英语(二)》。每年两次考试时间是4月底和10月底。
(2)、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每年4月底开考《劳动教养学》、《矫正教育学》、《监所法律文书》、《中国司法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五门;每年10月底开考《罪犯劳动改造学》、《狱内侦查学》、《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罪犯改造心理学》四门。
(3)、实践性环节考核《监所执法实务》每年9月初由学院单独组织考试。
(4)、毕业论文是全面检验考生独立科研能力、实现培养目标的主要手段,也是监所本科自考的主要内容之一。考生在通过了大部分考试科目后即可撰写毕业论文。
(5)、非法学类(即B类)考生加考科目:《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刑法原理与实务(一)》、《狱政管理学》、《监狱学基础理论》。在我们学校只有计算机专业学员是B类考生。
4、监所管理专业自学考试的学历层次、课程设置
(1)监所管理专业自考本科(代码:030109)考试课程设置如下:
序号 |
课程名称 |
课程
代码 |
开考时间 |
1 |
中国近现代史概要 |
3708 |
上半年4月底,下半年10月底 |
2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3709 |
上半年4月底,下半年10月底 |
3 |
英语(二) |
0015 |
上半年4月底,下半年10月底 |
4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
0923 |
上半年4月底 |
5 |
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 |
0924 |
下半年10月底 |
6 |
中国司法制度 |
0927 |
上半年4月底 |
7 |
罪犯劳动改造学 |
0928 |
下半年10月底 |
8 |
劳动教养学 |
0929 |
上半年4月底 |
9 |
监所法律文书 |
0930 |
上半年4月底 |
10 |
矫正教育学 |
0931 |
上半年4月底 |
11 |
狱内侦察学 |
0932 |
下半年10月底 |
12 |
罪犯改造心理学 |
0933 |
下半年10月底 |
13 |
刑法原理与实务(一) |
0919 |
B类考生
加考 |
上半年4月底 |
14 |
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
0920 |
上半年4月底 |
15 |
狱政管理学 |
0239 |
上半年4月底 |
16 |
监狱学基础理论 |
0236 |
下半年10月底 |
17 |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
0918 |
不考外者
须加考课程 |
下半年10月底 |
18 |
中国监狱史 |
0934 |
上半年4月底 |
19 |
西方监狱制度概论 |
0935 |
下半年10月底 |
20 |
毕业论文(实践) |
6999 |
每年1次,3月份报名 |
毕业论文(实践) |
21 |
监所执法实务(综合应用课程) |
0936 |
每年1次,3月份报名 |
监所执法实务(综合应用课程) |
我院5年制及高职在校生均可报考监所管理专业自考本科考试。
(2)监所管理专业自考专科(代码:030103)考试课程设置如下:
序号 |
课程 |
课程
代码 |
开考时间 |
1 |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
0001 |
上半年4月底,下半年10月底 |
2 |
邓小平理论概论 |
0002 |
上半年4月底,下半年10月底 |
3 |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
0003 |
上半年4月底,下半年10月底 |
4 |
大学语文(专科) |
4729 |
上半年4月底,下半年10月底 |
5 |
法理学 |
5677 |
上半年4月底 |
6 |
宪法学 |
5679 |
上半年4月底 |
7 |
民商法原理与实务 |
0213 |
下半年10月底 |
8 |
监狱学基础理论 |
0236 |
下半年10月底 |
9 |
劳教学基础理论 |
0237 |
下半年10月底 |
10 |
教育改造学 |
0238 |
上半年4月底 |
11 |
|
0241 |
下半年10月底 |
12 |
犯罪学(二) |
0470 |
上半年4月底 |
13 |
刑法原理与实务(一) |
0919 |
上半年4月底 |
14 |
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
0920 |
上半年4月底 |
15 |
狱政管理学 |
0239 |
上半年4月底 |
16 |
劳教管理学 |
0852 |
下半年10月底 |
5、监所管理专业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时间安排
(1)上下半年考试课程报名时间安排
我院监所自考报名时间为:12月开始报考次年上半年考试课程,6月开始报考当年下半年考试课程。即两次报考均为寒暑假前,教材发放均放在两个假期前进行,以便考生在假期进行充分的复习。
第一次报名须填写报名登记表,按照通知进行信息采集(办理准考证,填涂蓝色机读卡(用2B铅笔))
已有自考准考证的老生报考须在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同时填涂红色机读卡(用2B铅笔)。
(2)毕业论文报名时间安排
毕业论文报名时间为每年的3、4月份(每年一次),报考考生须在已考过4门课程的基础上到成教部报名,报名后领取论文撰写指导及论文答辩申请表,进行论文选题、撰写工作,成绩合格即为答辩合格,无需另外答辩。
(3)实践性环节(执法实务)报名时间安排
实践性环节(执法实务)报名时间为每年的3、4月份(每年一次),报考考生须在已考过4门课程的基础上到成教部报名,报名后领取执法实务复习资料,进行复习及执法实务调查报告的撰写。调查报告按要求撰写、打印,随考试卷一起上交
考核时间:每年9月中旬(具体时间待定)
考场设置: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考核办法:
闭卷考试+调查报告
闭卷考试以《监所执法实务》教材为准,成绩占本门课总分的60%。
调查报告要结合监所执法实践撰写,字数在3000字左右,成绩占本门课总分的40%。要求按统一格式打印,使用B4打印纸,横向分两栏打印,左侧留出4厘米装订线。姓名、准考证号写在装订线内。文章标题使用3号黑体字,正文使用4号宋体字。调查报告提前写好,带入考场,考试前交给监考教师,考试结束后,调查报告和试卷一起装订、密封。
注:此调查报告属于实践性环节考核内容的组成部分,在考试结束后随试卷一起上交,非毕业论文。
考生报完执法实务后一个月左右可到成教部领取教材进行复习及调查报告的撰写,考前(8月底9月初)到成教部领取执法实务考试座号单。
6、新报考生信息采集(照相办理准考证)
第一次报考的考生可在3月1日前(上半年)或9月1日前(下半年)到成教部咨询当次报名信息采集时间,以便及时到成教部规定的地点进行信息采集。
7、考前复习资料的领取安排
考生可在每次考试前一个月到成教部(或成教部指定的地点)领取白皮复习资料,此复习资料为多年从事监所自考课程研究及命题的专业教师汇总整理,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提高考试的过关率。
8、考前辅导安排
考生可在每次考试前一个月到或成教部指定的地点接受专业课程辅导,辅导安排在考前一个月的周六、周日上下午进行。辅导教师为我院多年从事试卷评改及专业课教研的教师。
9、考试准考证及座号单的领取安排
考生可在每次考试前一个月到成教部(或成教部指定的地点)领取自考准考证及座号单(考试考点安排)。
10、考前准备
考前考生除准备好考试所必须的工具外,还须注意准考证、座号单、身份证的保管,如在考前发现准考证或座号单丢失及时到成教部说明情况并办理补办准考证及座号单手续。
11、考试相关问题的说明
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及座号通知单进入考场后应认真作答,务必不要利用各种工具进行zb,同时,避免在考试卷上作任何与考试无关的记号。自2006年上半年考试以来,省自考办公室取消考生zb一次停考一年的规定,进而修改为zb一次晚一年申请毕业手续的规定。监考人员可根据zb的严重程度给予考生zb课程记0分或当次考试课程统一记0分的处理。
12、成绩单的领取及成绩查询
考试过后1个月左右考生可按通知到成教部(或成教部指定的地点)领取自考成绩单,如未拿到成绩单并未表明成绩未通过,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省自考办网站进行考试成绩的查询。
省考办网址为:www.heao.com.cn .
考试过后,考生应及时总结当次考试的经验与不足,以准备下次考试报名。
14、毕业手续的办理
考生在考完监所自考本科所规定的所有课程之后可携带以下材料办理毕业手续:
(1)大专毕业证
(2)身份证
(3)自考准考证
(4)监所自考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单(可选)
时间:
自考毕业手续办理为每年两次,上半年为6月初,下半年为12月初(具体时间按地市考办当年规定的时间或到成教部咨询)
地点:
管城区自考办公室(东大街与紫荆山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管城区招生办公室)
15、学位证书的办理
(1)学位证书介绍
该学位由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授予,学位类别为:法学
(2)学位办理要求
已取得监所自考本科毕业证书,且符合以下条件,便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办理学位证书:
①、专业主干课(中国司法制度、监所法律文书、罪犯劳动改造学、劳动教养学、矫正教育学、狱内侦察学)平均成绩在65分以上(含65分),实践环节考核即《监所执法实务(综合应用部分)》70分以上(含70分)。
②、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或参加由国家统一命题的自学考试本科外语考试(即自考英语(二)),成绩合格者。
③、毕业论文通过。
④、在考试中没有出现过违纪、舞弊行为。
申报时间为一年两次,上半年在2月底,下半年在9月初。
符合以上条件可在规定的时间到成教部提交相关资料办理学士学位。
16、若干问题解答
(1)、如何办理转考手续?
答: 办理转考手续的时间为每次领取考试成绩期间,其它时间不予办理。考生办理转出手续时,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全部课程合格证和有关证明到市自考办办理,并交费。
(2)、如何办理免考手续?
答:办理免考手续的时间为每次领取考试成绩期间,考生持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原毕业专业学习成绩原件或加盖当地人事部门印章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到市自考办申请办理。
公共英语三级办理英语(二)免考的办理程序:
考生携带自考准考证、身份证、公共英语三级证书原件、公共英语笔试成绩单到郑州市自考办(京广北路与中原路交叉口路北50米路西郑州市教育局院内)办理免考手续。
(3)、课程合格证遗失怎么办?
答: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如果不慎丢失,并不影响毕业手续的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