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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拟招聘高初中教师151名,招聘特殊 教育教师2名,共153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详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学历、专业等要求。 4、身体健康,能承担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条件 1、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必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 学士学位;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必须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高中英语岗位的除具备前述相关条件外还须具有全国大学英语六级(CET)及以上证书;报考初中英语岗位的除具备前述相关条件外还须具有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及以上证书。 3、报考特殊教育岗位的应具有特殊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0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23日至1994年7月23日之间出生的人员),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77年7月23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与缴费 (一)填报信息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 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表格与上传照片。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12年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报考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资格初审。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由巴州区教育局对报考者依据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通过网络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将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平台反馈报考者。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不能再报考本公告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报考时,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提供的联系电话予以咨询。 资格初审仅对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审查通过”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笔试考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考试结束后的资格复审确认。 (二)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25日24:00止。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考试笔试考务费按100元缴纳。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 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2年7月25日17:30前的工作日内到巴州区教育局人事科(地址:巴中市江北新区巴州区教育局5楼)递交减免报名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四)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公共基础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 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按准考证指定的考试时间和考场地点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试内容 1、公共科目考试:笔试时间为2012年8月5日,具体时间和详细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公共科目考试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以《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和复习大纲》为准,可参考《教育基础知识指南》(2011年9月成都时代出版社出版)。 2、专业科目笔试:笔试时间为2012年8月5日,具体时间和详细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涉及的学科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三)政策加分 有下列情形的,享受加分政策。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务于2012年8月7日17∶00前将服务所在县级及以上团委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巴州区教育局人事科。 (四)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示期满后,对拟考岗位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依次等额确定的拟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资格复审。 列入资格复审的报考对象,应准时按公告要求携带《报考信息表》2份(均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和身份证、 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于2012年8月13日至8月14日18:00时前,在巴州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在编在职人员应同时提供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资格等而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为递参加资格复审对象。递补对象将在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递补资格复审者,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招聘名额及资格复审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将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事宜,将以公告形式告知。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行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及资格复审结果,等额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七、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巴中市巴州区教师公招领导小组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该岗位报考者的笔试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 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体检、考核。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 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 九、聘用 公示合格者,由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聘用管理。并填写《巴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作为事业单位新补充人员的人事档案凭证。 十、纪律与监督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区纪检、监察、保密部门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并查实,要严格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827—5226513 0827--5282361 监督电话:0827—5246198 十一、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应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由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三)本次考试不委托任何 培训机构培训,也不提供辅导资料。 二0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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