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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扩大人才总量,经研究,现面向社会为邢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类人才 155 名。现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暂行)》(邢办字〔2011〕32号)精神,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 考试、考核的办法聘用。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体岗位有年龄要求的,按岗位要求年龄确定,年龄推算时间截止到2012年6月30日;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岗位要求等具体条件;具体学历、专业和岗位要求详见《邢台市201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在处分期内或受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解除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5)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招聘公告和简章的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一律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2年7 月 16日—7 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邢台市人才市场(团结西大街23号) 2.报名者需提供的证件: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② 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应届毕业生未发毕业证的,携带学校盖章的就业协议书或推荐表)及复印件;③一寸同版近期免冠证件照5张;④所报岗位有其他要求的,提供相应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者持以上证件及《邢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者需自行从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网址: http://www.hext.lss.gov.cn),填写一式两份至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准予参加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须如实填写(诚信签名必须手工填写,机打无效),贴一寸近期免冠同版照片(另备同版照片3张)。报考人员只许报考一个职位,不得重复报名。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审查。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查验、核实有关证件、证明。经审查合格,准予参加考试。 5.准考证发放:报名考生务于2012年 7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持本人身份证至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6.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竞争比例(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为1:3)的,原则上取消该职位招聘或核减招聘指标,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三)考试。 1. 笔试。 (1)考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一张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公共基础知识一张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2012年7 月28 日上午 8:00 --9:30 (职业能力测验);10:00--12:00(公共基础知识)。考生的笔试具体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对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分岗位、依据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项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2)8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在邢台市人才市场(团结西大街23号)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3)8月 7日——10日进行面试,地点及面试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4)考试总成绩合成: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 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接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冀人发[2005]8号)组织实施。 (五)考核 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市委组织部:0319-3699362 市人 社 局:0319-3288382 2135938
二O一二年七月五日
http://www.t.xt-rsj.gov.cn/group/sjxw/201207051812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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