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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坛友交流] 民法中的无权行为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怎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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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 13:15: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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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
发表于 2012-7-3 14: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效力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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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 14: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无权行为分为无处分权行为、无代理权行为、没有与民事行为能力相对应的民事行为。都是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都需要权利人追认才会发生法律效力。 可撤销民事行为是行为有法定的重大瑕疵而须起诉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行为。属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情形: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因胁迫欺诈而实施的民事行为、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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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 14:54: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无效行为和可撤销行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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