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2-3-2 15:04:01

西藏2011年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公安院校考生报到有关事项通知

 我区2011年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拟录用名单已公布。根据工作安排,近期各院校陆续开学,现就考生报到入学事宜通知如下:
<P><STRONG>  一、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员报到注意事项</STRONG></P>
<P>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采用电话通知的方式,已经逐一通知学生本人,请各位考生携带本人的政审表、学籍档案等,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P>
<P>  联系人:夏老师 电话:010-83903097</P>
<P><STRONG>  二、报考中国刑警学院学员报到注意事项</STRONG></P>
<P>  报考中国刑警学院的考生携带政审表于2012年3月5日(星期一)到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拉萨市城关区夺底路68号)体育场领取录取通知书后,将携带本人的学籍(士兵)档案和有效身份证件前往中国刑警学院报到(联系人:刘博,18940177520)。</P>
<P><STRONG>  三、报考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员报到注意事项</STRONG></P>
<P>  (一)报到时间:2012年3月7日(星期三)10:00--18:00 。 </P>
<P>  (二)报到地点: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拉萨市夺底路68号)。</P>
<P>  (三)报到对象:考入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的学员。</P>
<P>  (四)学员报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招录考试准考证、学员个人档案、政审表及党(团)组织关系。 </P>
<P>  (五)学员入学后,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学员进行身体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签订培养协议书。</P>
<P>  (六)按照公安院校学生警务化管理要求,报到时男生发型一律为平头,不得留长头发、大鬓角、剃光头或蓄胡须;女生发型一律为齐耳短发,不得留长发;男、女生均不得染彩发、染指甲、化浓妆、戴首饰,否则不予入学。</P>
<P>  (七)学校实行警务化管理,学员入学后,统一配发的警服未发放之前,学校为每位学员购置了警用作训服、作训帽及作训鞋一套,报到时须交纳服装费285元。</P>
<P>  (八)学员报到时请将目前在岗的工作交接完毕,准备好个人日常生活用品,报到即入学。</P>
<P>  (九)报到时除学员本人外,其他人员、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违者不予报到,请所有学员自觉遵守。</P>
<P>  联系电话:0891-6312427</P>
<P>  联系人:马昆:18008913332 </P>
<P><STRONG>  四、政审要求</STRONG></P>
<P>  (一)学员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或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政审;</P>
<P>  (二)政审表一式两份都必须加盖公安机关公章,不得复印;</P>
<P>  (三)户口在区外的政审表必须加盖当地派出所和县级公安机关公章;</P>
<P>  (四)户口在区内的政审表必须加盖县级公安机关和地级公安机关公章;</P>
<P>  (五)报到时必须提交政审表,且政审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P>
<P>  (六)因未完成政审工作或未履行政审手续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P>
<P>  联系人:扎西多吉;</P>
<P>  电话:15728902958</P>
<P align=right>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P>
<P align=right>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P>
<P align=righ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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