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贴杂感(其二)
我在想大家只是因同一目的,在这个论坛上活跃了那么多天。如果之后的路一切都那儿平稳顺利:公示,入学,培训,实习,上班。那这片空间是不是就荒凉了呢?应该不会,还有我们的师弟还有在。但是河还是那条河岸还是那道岸,但水已不是原来那方水了。木图姐姐你明白的,您是领导我建议您可以为我们这些坛友建一个群,并且审核只有11届政法干警期间发过贴的可以加入,那我们这波坛友是不是就不会散了,闲暇时可不妨碍学弟学妹的空间(BBS)在群上大家继续喷! 眼看春天来了,军训大家肯定也很累,木姐姐可以群上发个通知周末组织个联谊活动。比如去花园口、黄泛区黄河故道等类似的远足活动。小天、凡哥、天涯也要参加,帮我们拎包!疯子跑在前面打着拍子,我们齐声唱“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 哈哈哈哈哈,我看行!大家认为呢,赞同的举个手!
赞同啊,想法非常好,顶了 帮顶 批准 hanhutong 发表于 2012-2-22 12: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赞同啊,想法非常好,顶了
{:5_550:} 我要加进群里,呵呵 顶爆楼主 什么都没看,光看头像了! 世道变了 发表于 2012-2-22 13: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什么都没看,光看头像了!
{:5_554:} 顶撒~~~~~ 楼主好惬意啊 顶了 cherrywxw 发表于 2012-2-22 14: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好惬意啊
那必须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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