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警察学院2011级公安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开学的通知
江西警察学院2011级公安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开学的通知新闻来源:体改部查阅次数: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2-02-17
江西警察学院 2011 级公安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定于 2012 年 3 月 5 日开学报到。请录取学员凭身份证、录取通知书等有效证件到体改部学工大队部(学生宿舍 C 组 103 室)办理入学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附: 1 、新生入学须知
2 、 新生户口迁移须知
3 、江西警察学院 2011 级 公安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拟录取名单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下载1] 学生入学须知.doc
[附件下载2] 江西警察学院2011级体改班名单.xls
[附件下载3] 新生户口迁移须知.doc
新生 入学须知
一、新生入学时,凭身份证、录取通知书等有效证件到体改部学工大队部(C组103室)办理入学相关手续,领取公寓钥匙。具体寝室安排详见大队部宣传栏,学生按房号、床号入住,严禁调换。
二、学生进入寝室后,请认真核对个人生活用品(军被、花被、垫被、枕头、枕巾、草席、蚊帐、水桶、脸盆、茶杯、饭盆、调羹、热水瓶等),如有缺损,及时报大队部登记。
三、入学后请各位同学自行到食堂购买饭卡。购卡地点为食堂一楼充卡处。
四、党、团组织关系的办理时间为3月份,请按照文件要求把组织关系及档案转到江西警察学院体改部。
团组织关系直接转到学院体改部即可;党组织关系:外省的学员先将组织关系转至江西省委组织部,再由江西省委组织部把介绍信开到江西省公安厅直属机关党委,直接带到学院来办理报到手续;省内的学员将党组织介绍信开到江西省公安厅直属机关党委后直接带到学院来报到,党团组织关系的办理时间为3月份。
五、3月5日晚8:00在宿舍楼前集合点名,3月6日上午整理内务,打扫卫生,下午为军训动员大会。下午2∶00在指定位置集合。
六、根据教育部、公安部要求,学生报到时,必须将户口和档案迁入录取学校,并将与培养院校、定向单位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
七、学生的费用在待批过程中,我院将根据批准情况决定是否收取个人负担费用项目,财政经费到位之前,学生生活费自理。
八、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应严格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注:体改部学工大队部办公室在学生宿舍C组103室
联系人: 88673173(体改部学工大队部) 13970068396(王艳春教官)
13320018553(余永安教官) 13607099793(马小奔教官)
江西警察学院体改部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新生 户口 迁移 须知
一、根据政法委等十二部委《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完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学生户口和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新生户口与档案须迁入学校,未按要求办理的,由此可能引起的相关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二、请本人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三、户口迁移证不得涂改;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姓名一致;迁入地址栏内注明:南昌市新建县望城派出所;户口迁移证上必须注明农业或非农业户口。其它按照户籍部门的相关要求办理。
四、南昌市四县五区的新生,落户必须在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从网上将户口迁入望城派出所。
五、请在报到时将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相关落户费(农业户口25元,非农业户口19元)交至学工大队。逾期将不再办理。
后勤处 体改部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转户口···麻烦 {:soso_e100:} 不用交钱。。。。。。。。。。。。。 3 月 5 日开学报到 他们终于要开学了........我们应该也不远了吧 羡慕嫉妒恨啊。。。我们的什么时候发啊 。。。。 饭盆?{:soso_e126:} 为什么非要转户口??? 江西威武,速度够快,1月9号公示。。。。现在 还等待 通知中-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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