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四川省泸县考录公务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的规定,按照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体检、考察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泸市公局〔2011〕409号),现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泸县本次共有33名考生进入体检程序,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二、体检安排(一)领取体检通知书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2012年1月5日(星期四) 8:30—17:00 持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体检费300元(代体检医院预收取,按实结算)到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办公大楼旁)公务员管理股领取体检通知书。
(二)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12年1月6日上午8:00前到指定地点(具体详见体检通知书)集中前往医院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体检注意事项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体检通知书参加体检,无有效居民身份证者不能参加体检。
2.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mp3、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
3.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参检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
4.体检前一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
5.身体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
6.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单独行动;如有与体检无关的事情,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在其监督下进行。待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附件:泸县2011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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