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之家 发表于 2011-12-13 21:35:31

关于2011年新疆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乌鲁木齐市空缺职位调剂的公告

各位考生:    现将2011年乌鲁木齐市空缺职位及社会服务管理局职位调剂公告如下:
    一、调剂原则
    (一)调剂工作在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达坂城区空缺职位和乌鲁木齐市社会服务管理局职位内按需进行。
    (二)空缺职位规定的各项条件与《简章》公布的职位条件一致。
    (三)空缺职位调剂对象为2011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报考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达坂城区职位,具有总成绩(笔试、面试均合格)未被录用且符合空缺职位条件的人员;乌鲁木齐市社会服务管理局调剂对象为2011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报考乌鲁木齐市职位,具有总成绩(笔试、面试均合格)未被录用且符合职位条件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属调剂范围:已被公示、正在体检或考察、考察不合格和本人自愿放弃报考职位的人员。
(四)考生自愿报名,同一职位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超过一人时,成绩不同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调剂。
    二、调剂程序
    (一)公布调剂职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职位及职位要求,网址为http://www.xjrs.gov.cn。
    (二)报名。12月12日-19日,符合空缺职位条件和乌鲁木齐市社会服务管理局职位条件人员,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2011年乌鲁木齐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调剂申请表》,携带《调剂申请表》、《报名表》、准考证以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拟调剂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申报调剂。对空缺职位不能跨区申报调剂,即报考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的考生只能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的空缺职位中申报调剂,报考达坂城区职位的考生只能在达坂城区的空缺职位中申报调剂;对乌鲁木齐市社会服务管理局职位的只能在报考乌鲁木齐市职位人员范围内进行。
    (三)资格审查。参加空缺职位调剂人员由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达坂城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申报调剂人员填报的《调剂申请表》,对照空缺职位条件和申报调剂人员原报考时提交的个人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参加乌鲁木齐市社会服务管理局职位调剂人员,由乌鲁木齐市人事局人才资源规划管理处进行资格审查。
    申报调剂的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与原报考时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相符,若出现弄虚作假,取消调剂资格。
    (四)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于12月20日之前,在乌鲁木齐人事人才网站上公布,网址为http://www.wlmqrc.com。
    (五)体检、考察。12月22日前完成对调剂人选体检、考察。在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不再安排递补。
    (六)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对乌鲁木齐市人事局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自治区进行公示。
    (七)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照《关于加强自治区新录用公职人员“双语”学习培训及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由乌鲁木齐市人事局在试用期内组织“双语”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本次调剂工作结束后,不再组织调剂。
    (八)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1、空缺职位: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胡志强,咨询电话:0991-3723019;达坂城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刘湛,咨询电话:0991-5919106。
    2、乌鲁木齐市社会服务管理局职位:乌鲁木齐市人事局人才资源规划管理处,联系人:马丽平,咨询电话:0991-4656360
    附件:2011年乌鲁木齐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调剂申请表.xls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局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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