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民政局关于市社会救济对象信息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市社会救济对象信息管理中心用人需要,经市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方案公布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招聘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此次公开招聘全供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3名。详见《2011年洛阳市民政局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报考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1至12日。
2.报名地点:涧西区黄河南路1号(洛阳市人才市场大楼)。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已参加工作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到报名地点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5。报考者需网上下载报名表并填写相关内容,提交相关材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交纳报名及信息采集费共72元,于12月21至22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行政管理,办公文员加考公文写作和处理知识、信息核查员加考计算机专业相关知识,满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考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凭有关证书(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人员凭《志愿者证书》及期满考核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干部”凭有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三支一扶”大学生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及期满考核证明材料),享受笔试成绩加5分的政策。加分依据材料须在本人报名时提交,逾期提交无效。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优惠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笔试时间为2011年12月24日,上午09:00-11:30。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选招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满分100分。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选招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国家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核
按拟选招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员,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体检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其他要求
被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按照市人事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的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给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379-63936327
监督举报电话:0379-63119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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