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BBS 发表于 2011-12-6 12:05:20

2011江西省大余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满足我县部分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家公务员考试网(www.gjgwy.org)现将有关公开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总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2名。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附表(《2011年大余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心理和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3年12月1日以前出生);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岗位条件
  详见《2011年大余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其中: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1年12月1日。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公开报考。报考时间为2011年12月12日至12月15日,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考生均可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在县人才交流中心(北门河路社保局1楼大厅)进行现场报名。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一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11年大余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可自行下载填写,也可以现场领表填写);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表格在报名网站下载));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岗位要求所需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张;
  6、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缴纳报名考务费150元/人,需加试专业科目的考生另缴纳50元∕人。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在报名表上本人承诺书上签字,对提交和填写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边报名边资格审查的方法,对有疑义的、现场不能确认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复审后,于12月16日统一回复报考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三)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纳考务费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12月17日08:30至17:30期间,到县人才交流中心(北门河路社保局1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四)统一考试
  统一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面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实行100分制。县卫生局下属乡镇卫生院、县人民医院、县食药监局部分岗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比例为20:40:40;县接待办下属接待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笔试、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比例为40:60;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笔试、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比例为60:40。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入闱面试比例详见附表(《2011年大余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11年12月18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公共科目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行政管理和公文写作知识等;需组织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为《卫生与医学基础知识》,包括三基、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等。
  此次笔试将根据所有考生成绩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面试时间为2011年12月24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参加面试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入闱面试计划比例进入面试。招聘岗位上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时,将调剂或取消相应岗位。最后一名面试入闱者笔试成绩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若有取消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前一天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在大余县政府网站上统一公布。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全县统一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五)体检(12月25日—12月26日)。由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确定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入闱面试考生的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1号)执行。
  (六)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在考核时,凡与招聘条件和资格不相符的考生,一律取消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自行负责。
  (七)公示和聘用。体检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余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有异议者经查属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人员空缺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正式聘用人员。
  四、咨询电话
  大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97-8716331
  大余县人才交流中心:0797-8716863
  下载附件:1.2011年大余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下载附件:2.2011年大余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下载附件:3.2012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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