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湖南省地震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地震台站观测岗位专业技术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岗位条件。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地震及相关专业;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熟悉地震台站观测工作(同等条件下具有地震台站工作经历者优先);硕士研究生年龄35岁以下,本科和大专生年龄32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在中国地震局、湖南人才网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报名时间自2011年11月22日至28日。报名者在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报名表不能改动,擅自改动者视为无效),并将本人报名表(格式“姓名+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资格证、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可扫描)等传真或发送至湖南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
电话:0731-85642511
传真:0731-85642611
邮箱:hnrj999@sina.com
(三)资格条件初审和复审。人事教育处对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条件初审,并电话通知初审合格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等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和1寸免冠彩色照片到湖南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进行身份确认和复审。
(四)笔试、面试。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70%。
考试主要内容:地震观测、防震减灾法律法规、时事政策等知识。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
(五)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顺,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确定名次。体检对象在有关网站公布。
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如需复查,只能一次。当出现体检对象不合格时,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在资格条件复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七)确定拟聘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八)公示。在中国地震局等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九)报批聘用。公示对象无异议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首个聘期为五年,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期内工资、津补贴等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附件:2011年度湖南省地震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