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四川省检察系统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根据四川省《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规定,为切实做好2011年全省检察系统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一)时间:2011年11月17日-18日。
(二)地点: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七楼707办公室(成都市人民中路二段51号)。
(三)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报名信息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每式2份)。“五项目”人员需携带县级以上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2009年和2010年毕业生须到档案所在地出具未就业证明材料。
(四)资格复审合格考生需交纳面试费80元。
(五)报考司法警察职位人员在资格复审后需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为11月22日上午9时。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一)时间:初定2011年12月3日-4日。
(二)地点: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三)要求:
1、需带上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及面试通知单;
2、需准时到候考地点报到,超过规定时间报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3、其它事项按面试通知单规定执行;
4、考生如有疑问或联系方式有变动,请立即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综合处联系,电话:028-86581074。
附件下载:附件一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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