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公安机关职位考生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公告(政法干警)
关于2011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许昌市公安机关职位考生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公告
根据《2011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公告》的规定,现就报考许昌市公安机关职位考生面试资格确认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确认的范围
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已于11月7日在河南人事考试网公布,广大考生可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二、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
地点:许昌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许昌市经二路)
时间:2011年11月9日8:00至17:30。
三、面试资格确认须携带的证件
1、高校毕业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
2、退役士兵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退伍证、毕业证等证书原件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已就业的退役士兵同时须持就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等证书原件和相应的服务证书(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须持省辖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工作证明,证明样式见《招考公告》附件4)。
考生提交以上证件原件进行审验的同时须提交复印件一套。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考生在面试资格确认时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374-2903016
许昌市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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