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招考聘用制速录员简章
为适应法院审判工作的需要,我院拟公开招聘3名聘用制速录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五)年龄26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环翠区户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组织人事部门认定有考试ZB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8日--24日(正常工作时间)。
地点:环翠区人民法院政治处(威海市纪念路东首)。
具体方法: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从环翠区人民法院网站下载、填写《环翠区人民法院招考聘用制速录员报名表》,报名期限内携带报名表和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相关材料主要包括: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2、资格审查。法院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予以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当场说明缺失内容并要求报考人员补充。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行政管理、时政方针等基础性知识。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成绩予以公布。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录用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予以公布。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察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按聘用计划人数等额进行体检、考察。末位出现2人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和应回避等全面情况。体检、考察均合格,不再对其他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对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中依次替补。
五、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聘期3年。工资标准试用期1280元/月,正式聘用后1480元/月。缴纳社会保险。
六、注意事项
1、考试相关信息随时电话通知,请确保电话24小时畅通。
2、咨询电话:环翠区人民法院政治处5237477、5215056。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二○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