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1-10-6 10:45:19

2011年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按照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2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职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2名,其中高中教师53名(普通教师32名、骨干教师21名),初中教师27名(普通教师20名、骨干教师7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2名(普通教师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职数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爱生敬业;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须相同或相近(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除外,学历专业另有要求);
  (三)具备相应层次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普通教师岗位的招聘对象为:
  1、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已被行政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入编就业的人员);
  2、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
  3、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连续5年以上且现在教学岗位的人员。
  (五)骨干教师岗位的招聘对象为:
  4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教师系列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参与非法组织的;
  3、近三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道德方面存在严重错误,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7、有其他严重问题的。
  三、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程序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核、考察、公示、确定聘用人员。其中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核、公示工作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进行,考察工作由市招聘办会同各招聘学校进行,最终聘用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类(分层次分类别分专业)岗位。
  2、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0日-10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报名截止到2011年10月14日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地点:衡阳文正大酒店(华新开发区光辉街24号,西临市财政局,东临太阳广场,联系电话:0734-8895761)。
  3、报名程序为:填写《报名登记表》、接受资格初审、缴纳相关费用等。
  4、资格初审时需提交如下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有关证书证明,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照片4张。
  5、每一类(分层次分类别分专业)岗位聘用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少于1:3。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的出生年月日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负责,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聘用资格。
  (3)发放《准考证》工作于10月19日-10月21日在衡阳文正大酒店进行,领证时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相关的领证卡。
  (4)音乐、体育、美术、舞蹈岗位考生于10月22日进行考核(面试、试教和专业测试),再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二)笔试
  1、时间地点:时间为2011年10月29日上午9:00-11:00,总时量120分钟,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按照准考证确定的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学科专业知识,包括相应层次相应学科课程标准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阶段所学的学科专业知识。其中普通教师岗位侧重本科阶段所学学科专业知识;骨干教师岗位侧重相应层次相应学科课程标准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分层次分类别分专业分别制卷,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成绩查询:11月1日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通过登录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或到报名点查询笔试成绩,需要查卷的考生11月1日-11月3日可到报名点凭有关证件办理查卷手续。
  (三)体检
  1、市招聘办对音乐、体育、美术、舞蹈岗位考生根据综合成绩分层次分类别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其他岗位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分层次分类别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由市招聘办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19号)精神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如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音乐、体育、美术、舞蹈岗位考生从报考同一层次同一类别同一专业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岗位考生从报考同一层次同一类别同一专业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者,可在结果出来一周内申请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核
  1、考核对象:除音乐、体育、美术、舞蹈岗位以外的其他岗位考生体检合格即为考核对象。音乐、体育、美术、舞蹈岗位考生先期进行考核。考核费用按物价部门审批标准收取。
  2、考核内容:考核由面试、试教和教育信息技术能力考核(或专业测试)构成。其中面试、试教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和课堂教学效果。教育信息技术能力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有效运用教育信息技术于教育教学的能力。面试、试教和教育信息技术能力考核按2:5:3合成考生考核成绩。音乐、体育、美术、舞蹈岗位考生不需参加教育信息技术能力考核,但需参加面试、试教、专业测试,面试、试教和专业测试按2:4:4合成考生考核成绩。专业测试内容:音乐教师岗位测试视唱、演唱、器乐演奏,任选两项(乐器除钢琴外自带,磁带、CD自备);舞蹈教师岗位测试即兴舞蹈、舞蹈专项测试、节奏测试,任选两项(磁带、CD自备);美术教师岗位测试素描、色彩、速写,任选两项(画板、纸、笔自带);体育教师岗位测试篮球、排球及田径,任选两项。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
  3、考核方式:考核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原则上分专业设置考核组,但分层次分类别分专业考核。
  4、综合成绩合成:报考普通教师岗位第1、2类的考生笔试和考核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为综合成绩,报考普通教师岗位第3类的考生笔试和考核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为综合成绩;报考骨干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和考核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舞蹈岗位的所有类别考生笔试和考核成绩都按4:6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五)考察
  1、市招聘办根据综合成绩分层次分类别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综合成绩相同的普通教师岗位第1、2类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普通教师岗位第3类考生和骨干教师岗位考生及音乐、体育、美术、舞蹈岗位考生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2、考察工作由市招聘办会同招聘学校组织实施进行,主要考察其德、能、勤、绩等,并写出考察材料。
  3、考察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层次同一类别同一专业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市招聘办对考察合格者在衡阳市教育局和衡阳教育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招聘工作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要将结果进行公示,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确定聘用人员
  1、确定聘用人员:考察后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即确定为聘用人员。
  2、考生选择岗位:岗位选择时先由市招聘办对聘用人员分层次分类别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然后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选择招聘学校岗位。
  3、办理聘用手续:岗位选择完毕后,聘用人员须参加新进教师岗前培训,然后再由组织派遣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依法签订聘用合同。
  4、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经费由市财政按同类学校编制人员标准同等核拨到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即办理入编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行择业。
  五、相关事项
  市招聘办设在衡阳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213室
  市招聘办联系电话:0734-8811310、0734-8811335
  报名期间联系电话:0734-8895761
  相关网站: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
  未尽事宜,由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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