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李浩案进展情况的通报
关于洛阳李浩案进展情况的通报2011年9月3日,洛阳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犯罪嫌疑人采取残忍手段、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强迫妇女卖淫,并致两人死亡的重大刑事案件,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现将案件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案情
9月3日凌晨,洛阳市公安局接到报警,一群众称其女性亲戚马某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接报后,车站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找到马某。马某称自己此前被一男子骗至一地下室内关押,当日凌晨脱逃并报警。
根据马某的陈述,民警于当日上午成功解救另外3名受害女子。
接到当地派出所报告后,洛阳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经过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李浩(男,34岁,河南南阳新野人,案发前系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一中队工人)纳入公安机关侦查视线。
专案组于9月3日晚,在南阳市将犯罪嫌疑人李浩抓捕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浩两年前从互联网上看到淫秽视频表演能赚钱,事先在西工某小区自行购买的地下室内挖地洞,先后将六名女青年骗至地下室关进洞内,强迫女青年进行网络色情表演。期间,李浩多次对女青年实施强奸并组织女青年外出卖淫,为其牟取钱财。其中两名女青年由于不听李浩的话,分别被杀害和折磨致死,并埋尸洞内。
目前,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已按法定程序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二、采取的措施
案件告破后,洛阳市本着妥善处理、积极善后、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的原则,按照国家、省、市正在开展的“打四黑除四害”和“清网”行动,采取以下措施:
(一)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成立调查组,对案件侦破过程中暴露出的社区治安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倒查追究,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二)开展“百日会战”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浴池、小旅馆、小网吧等“五小场所”的清理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和取缔藏污纳垢、引发犯罪的场所、窝点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加大社区治安管理力度。针对社区治安管理薄弱的问题,在全市开展社区治安管理清查、整治活动,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坚决不留死角死点。
(四)进一步强化基础工作。深入推进实有人口、出租房屋管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特别是强化出租房屋、流动暂住人口等易发案部位和高危人群的管控工作,最大限度地防止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后续情况我们会及时发布。
洛阳市公安局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soso_e142:} 貌似网上没公布李浩的照片,我想看看这种人长得是啥样 上班有的忙了,一百天。可能也就是三个月。 畜生,畜生都不如,禽兽,禽兽都不如。 烈日扬天 发表于 2011-9-24 16: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畜生,畜生都不如,禽兽,禽兽都不如。
弄死他!这人还留在人间! luoshanmaomao 发表于 2011-9-24 17: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弄死他!这人还留在人间!
扒皮鞙草,车裂炮烙,心脏炒熟,肝脏喂狗,剖腹取脏,铁钎串烧,胸腔填盐,腹腔洒椒,盆腔灌屎,脑腔灌尿,风干鞭尸,宫刑上吊。 蹉跎的毕业生 发表于 2011-9-24 18: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够狠
对这种人渣,啥方法都不为过! {:soso_e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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