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附件1:2011年山亭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2011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加分证明模板
附件4:生源证明材料模板
为切实做好我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各单位人才需求和空编情况,结合我区实际,按照《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室字32 号) 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枣人社发21号)的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凡进必考的原则;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专业对口、学以致用的原则;
(四)向急需专业倾斜,人才合理配置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2011年山亭区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为18人。详见附件1。
确定报考人数与岗位职数的比例达到3:1的岗位,直接开考;对确定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简章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范围和对象限山亭区生源,硕士研究生、在山亭区服务的“三支一扶”学生和“大学生村官”不限生源地。山亭区生源系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①考生高考前学籍在我区中学的(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原件);②父母或夫妻一方2011年8月31日前具有山亭区常住户口的[须有明确父子(女)、母子(女)、夫妻关系的证明材料],或本人2011年8月31日前具有山亭区常住户口的(如因高考户口迁移未落户的须出具当地派出所迁移证明);③父母或夫妻一方在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有正式工作关系的(在企业工作的须有正式招工合同、社会保险金缴纳手册、单位介绍信)。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28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符合招聘单位规定的专业和其它要求;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已被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行政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报考要求
1、报考人员根据招聘单位专业和学历的要求进行报名,只能选择一个单位进行报名,不能兼报。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时间:2011年9月27日至9月2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地点:山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原区劳动局院内)。
报名所需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派遣证)、身份证、相关山亭生源类证明材料(户口簿、户籍证明、正式招工合同、社会保险金缴纳手册、父母或夫妻一方在山亭工作的单位证明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二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进行现场报名。
“三 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办理报名手续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大学生村官”出具由区委组织部考核认定、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出具 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考核认定、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报名时须如实详细填写《山亭区 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报名费。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需交纳笔试考务费80元。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测试,满分150分。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三支一 扶”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9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9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按有关规定进行 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三)面试。
在 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录用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请注意查询山亭区人社局网站 (strsj.shanting.gov.cn)上的相关信息。
(四)考核体检。
笔 试、面试和总成绩按程序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张榜公布,同时在山亭区人社局网站 (strsj.shanting.gov.cn)发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均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不含加分因素)。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考试 达到规定比例职位的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最低总成绩。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体检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现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聘用。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公示7个工作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就业协议,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签订就业协议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招聘纪律
此 次招聘,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区人大、区政协、区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每个环节向社会公开,坚持阳光操作,一个标准选人。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8823879,8811352。对 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提供假证件(证明)、违反考试纪律者一经发现查实,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纪律和制度规定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人的责任。
六、聘用后管理及待遇
(一)按照《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实行人事代理,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进入事业编制;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个人自主择业。
(三)执行事业单位见习期工资标准,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工资福利享受其他同类人员待遇,所需费用均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七、其它
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报名咨询服务电话:8823879 8823504。
山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顶了 {:soso_e142:} {:soso_e100:} {:soso_e100:} {:soso_e100:} {:soso_e100:} {:soso_e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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