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1-11-16 12:21:09

2022年度山东省法院系统招录公务员简章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按照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部署,现将全省法院系统2022年度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录职位及计划  2022年全省法院系统计划招录公务员828名,其中:法官助理职位603名、司法行政职位153名、其他职位72名。具体招录职位、计划、专业要求、学历学位要求、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见各地公务员招录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至2003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2022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报考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应当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1日至2003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报考法官助理职位的,本科阶段应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资格;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在拟录用人员公示前能够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可在告知承诺后,先报名考试,后资格审查;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二)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违规辞去公职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考者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所在的同一招录机关或用人单位,不能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  (四)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员,不得报考律师职业所在辖区的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请报考者按要求如实填报信息资料,特别是配偶、父母、子女职业情况,资格审查贯穿于录用工作的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予以处置。  四、组织方式  省法院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招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市以下法院机关的招录工作分别由所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具体程序办法以及相关要求,见省及各市发布的招录公告及报考指南。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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