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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招考] 山西省晋中市关于201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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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4 14:01: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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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7名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条件
市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3名、市财政信息中心2名、晋中种蜂场2名、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办公室1名、市林木种苗站1名、市林业工作站2名、市林政稽查队2名、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调度指挥中心4名、市水政监察支队1名、市水利信息中心1名、市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1名、市卫生监督所2名、市畜牧兽医局7名、晋中市卫生学校16名、晋中一院63名、晋中二院23名、晋中三院5名、晋中市妇幼保健院6名、晋中市中医院21名、晋中市传染病医院4名。具体招聘职位及条件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法制意识,勇于吃苦,公正无私;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符合任职回避规定要求。
4、所报职位必须符合专业要求。
三、报名办法
各用人单位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查,具体专业要求可咨询用人单位。
1、报名要求
报考者可根据招聘条件及自身情况选择一种职位,持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以及其它招聘条件中要求提供的所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白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四张,本人现场报名;应届毕业生及学校未发报到证的报考者需持学校证明报考。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资格审查
由各用人单位对报考者的学历、年龄、所报专业等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填写《晋中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10月12日至14日
地点:晋中市各用人单位人事科、办公室
各职位报考人数应达到拟招聘人数的1:5比例以上(招聘条件中要求报考者学历为硕士研究生以上的专业不受此比例限制),若报考人数不达招聘职位数的5倍以上则根据报名人数相应核减职位。
2011年10月21日——22日,凭身份证到各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生参考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且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招聘职位查询
四、考试、体检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基础理论知识以及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一)市直部分事业单位
市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市财政信息中心、晋中种蜂场、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办公室、市林木种苗站、市林业工作站、市林政稽查队、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调度指挥中心、市水政监察支队、市水利信息中心、市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畜牧兽医局13个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申论》两门;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各门计分均采取百分制。
2、面试
面试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职位名额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条件中要求报考者学历为硕士研究生以上的职位不达1︰3比例的也可进入面试,但该职位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考场面试平均分)。同一职位与最后一名入围者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共同列入该职位面试人员名单。
(二)市直医疗卫生机构
晋中一院、晋中二院、晋中三院、晋中市妇幼保健院、晋中市传染病医院、晋中市中医院6个医院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笔试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两门;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各门计分均采取百分制。
2、面试
面试由市卫生局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职位名额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条件中要求报考者学历为硕士研究生以上的职位不达1︰3比例的也可进入面试,但该职位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考场面试平均分)。同一职位与最后一名入闱者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共同列入该职位面试人员名单。
(三)晋中市卫生学校
晋中市卫生学校公开招聘专业专任教师、实验实训指导教师的笔试占总成绩的40%,讲课占总成绩的50%,答辩占总成绩的10%(总成绩=笔试成绩/2×40%+讲课成绩×50%+答辩成绩×10%)。
1、笔试
笔试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中职教师资格认定教材)及教育法律法规等综合理论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计分采取百分制。
2、讲课、答辩
讲课、答辩由晋中卫校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职位名额1:3比例确定讲课、答辩对象。同一职位与最后一名入闱者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共同列入该职位讲课、答辩人员名单。

(四)时间安排
笔试时间:2011年10月23日
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申论》(《公共卫生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或《教育学、心理学及教育法律法规》)
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注意查询公告网站)。
(五)体检
体检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按照所报职位名额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排序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晋中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考核
考察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按各个招聘职位名额1:1的比例,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核。综合考察考核入围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法纪表现、业务能力、奖惩等情况,考察考核不合格出现职位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七天后,无异议的人员,填写《晋中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
被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的人事关系统一由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监督检查
命题、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审批等环节,由市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并设立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0354——2638560市监委监察综合室



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表于 2011-9-14 14:02: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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