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8-4-24 12:13:29

2018年河南省“中原千人计划”—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指南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科学技术厅等九部门下发的《关于实施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中原千人计划”的通知》(豫组通〔2017〕44号)总体部署和河南省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中原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才〔2018〕2号)的安排以及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中原千人计划”—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指南予以发布,请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  附件:  1.2018年度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中原千人计划”—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指南  2.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请书  3.申报汇总表  2018年4月20日  附件1  2018年度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中原千人计划”—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 报 指 南  一、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在我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确立的重点方向,主持重大科研任务、领衔高层次创新团队、领导重大创新基地和重点学科建设的科技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其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发展前景。  (二)申请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学道德;  2.在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中,已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绩或创新性科技成果,并对学科发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创新型河南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  3.在河南省内有固定工作单位。省外人员与河南省内的聘用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且合同期覆盖项目执行期限,年度工作任务明确;  4.申请者所在单位(聘用单位)具备从事研究所必需的主要实验条件以及研究团队等基本保证,申请者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资助的研究工作。  (三)申请者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50周岁;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五年以上(证件签发日期到受理申请当年12月31日满五年);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前五名主要完成人、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前三名主要完成人、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4)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新型研发机构、优势特色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高层次创新创业平台主要技术负责人;  (5)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专家,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河南省优秀专家,河南省科技创新杰出青年获得者等;  (6)已取得了突出的科研成绩(如在Science、Nature和Cell等国际顶尖期刊上发表论文等)。  三、申报要求  (一)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按照隶属关系申报,隶属于省直部门(单位)的通过省直部门(单位)申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通过管委会申报;其他单位均通过所在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科技主管部门申报。  (二)为保证质量,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实行限额择优推荐的办法,具体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郑州市、洛阳市、新乡市5人,其他省辖市3人,省直管县(市)1人;国家级高新区、郑州航空港区、郑州经开区3人;郑州大学(含附属医院)15人,河南大学、河南农业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工业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河南理工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河南中医药大学6人,其他省管高校5人;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6人,归口郑州市申报。省卫计委、省科学院、省农科院6人,其他省直部门3人。  (三)院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千人计划”、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中国科学院和河南省“百人计划”、中原学者、科技创新杰出人才入选者不再参与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申报。  四、材料要求  (一)申请者需仔细阅读本指南,认真填报《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请书》,内容要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申请者要在“申请人承诺”栏中亲笔签字,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二)需提供的附件材料  1.附件材料目录,包括附件页码;  2.已完成科研项目的计划任务书、验收结论(意见)及验收专家组名单等复印件;  3.已获科技奖励等证书(证明)复印件;  4.已授权的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旁证材料复印件;  5.已发表论文首页复印件,SCIE/EI检索报告、JCR分区等旁证材料复印件;  6. 已出版著作封面、编者页、版权页复印件;  7.申请者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8.申请者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申报材料不得填写任何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所有内容应可公开。  五、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和申请单位需登录“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http://xm.hnkjt.gov.cn/)”,按要求填写《申请书》,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后提交至主管部门(单位)。  申报材料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一经提交,将不允许修改。申请者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纸质申请材料由系统导出PDF格式文档打印生成,连同相关附件材料竖向左侧装订(不要另加封面),装订后报送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盖章。  (三)主管部门(单位)对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网上提交,并在系统生成的汇总表(附件3)上盖章确认。  《申请书》纸质申报材料及《汇总表》一式3份由主管部门统一推荐上报。  (四)在线填报时间为5月8日0时至6月7日24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8日18时。  (五)受理时间和地点  时间:6月7日受理省直部门推荐的项目,6月8日受理其他推荐单位的项目。工作时间为上午8点30分至12点,下午15点至18点。  地点:河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2号楼9层902房间(郑州市纬五路与政六街交叉口东南角)。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政六街3号  邮政编码:450008。  (六)主管部门应按时推荐上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受理工作结束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六、评审程序  整个评审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一)受理公示及申报材料形式审查;  (二)组织专家评审;  (三)评审结果公示;  (四)报批和公布。  七、联系人和电话  (一)省科技厅联系人  科技人才开发处 高松洁 0371-86561295  工作邮箱:kjtrcc@163.com。  (二)材料受理联系人  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 艾栋 0371-65995171  工作邮箱:hnkjpg@126.com  (三)在线申报系统联系人  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 张德杨 0371-65831885  工作邮箱:hnskjxms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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