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1-9-13 09:56:50

湖北省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我局将公开招聘若干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1、各镇(园、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9名;
2、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3名;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工作人员3名。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各镇(园、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宪法和法律,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在人社系统工作三年以上者学历可适当放宽;
4、具有仙桃市户籍;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有人社系统工作经历者或正式编制的国家教师可适当放宽,优先录用;
6、身体健康,熟练操作计算机。
(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宪法和法律,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4、具有仙桃市户籍;
5、年龄35岁以下;
6、身体健康。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工作人员。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宪法和法律,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具有计算机、网络管理及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4、具有仙桃市户籍;
5、年龄35岁以下;
6、身体健康。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个人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程序进行。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1年9月9日15︰00—9月15日12︰00。
2、报名方式和地点:凡符合报考条件对象须持个人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报名,交报名费150元。
3、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728-3324128;监督电话:0728-3323315。

二〇一一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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