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省考:漯河录用公务员面试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
漯人社〔2018〕31号关于河南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 (人民警察)漯河市面试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河南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河南省公安机关2017年统一招录人民警察工作实施方案》和《河南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漯河市面试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漯河市面试确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确认时间 2018年3月20(周二)—21日(周三)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面试资格确认地点 漯河市人社局西院一楼人才市场大厅(黄河路647号),联系电话:0395-3130635 三、所需材料 考生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面试确认期内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 (二)笔试准考证; (三)毕业证、学位证等(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四)《河南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漯河市面试资格确认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3),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本表格请填写打印,勿手写); (五)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见附件4); (六)对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2018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的学生证和所在院校出具的报考推荐证明(证明内容包括: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学生证号、就读院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入学时间、毕业时间等); (七)我省招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还须提供相应的服务证书或证明(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供省辖市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各省直管县(市)大学生村干部证明由省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门出具); (八)从我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还须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 (九)招考职位对基层工作经历和政治面貌、从业资格等有要求的,还须提供有关证书、证明; (十)我省全日制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还须提供其职业资格证书。 考生应对所提供证件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上述证件和有关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将按规定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根据《河南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河南省公安机关2017年统一招录人民警察公告》和笔试情况,经省公务员考录部门研究决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0分,笔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二)应试人员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的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 (三)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必须本人到指定的地点,当面进行面试资格确认,不得他人代替。 (四)逾期不参加面试确认的应试者,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应试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五)因应试者自愿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面试确认。 (六)本次漯河市考录公务员有关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录用有关信息,均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lh.lss.gov.cn)“考试信息”栏目中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因考生拒接电话、长期关机、停机等自身原因造成面试通知单无法领取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未进入面试确认范围的应试者,也要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有机会递补进入面试。 (七)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录用的全过程。 附件: 1.河南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漯河市参加面试确认人员名单 2.河南省2017年统一招录人民警察漯河市参加面试确认人员名单 3.河南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漯河市面试资格确认情登况记表 4.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版) 中共漯河市委组织部 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14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