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救政法前辈 (简答题)
本帖最后由 ybw080745 于 2011-9-9 23:49 编辑问:债权的概念和特征
答 物权的概念 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特征 1.权利性质上:物权为支配权,债权为请求权 2.权利效力范围:物权为绝对权,债权为相对权 3.权利客体上:物权的客体为物,而债权的客体为给付(即行为) 4.权利效力:物权具有优先力和追及力,而债权则无 5.权利的发生上:物权的设定采取法定主义,债权设定采任意主义 6.权利的保护方法:物权的保护采取“物上请求权”的方法,债权的保护则主要采取损害赔偿方法
请问 我这样答可以吗?会不会扣分?要不要在每个特征后面再加点内容? 论述题这样答可以吗?
aaaaaa {:5_553:} {:soso_e132:} 问债权,答物权 还有比较,不太恰当吧 有点简单 但是逻辑性不错 哦!!谢谢版主和各位啦!那我还是背点东西吧! 我的意思是:民法学的简答题!要不要多写点?还是就是写每个特征的前面一句就可以啦呢?是按点打分的吗? 这是罗红军讲得债权!!!!! 我为这事儿犯愁好久了!!!!!!! 简答题写的过于简单到底能不能得全分! 同求啊!是要点给分还是内容多的给分啊 应该是按点给分的,自己找找今年的大纲,后面附的有例题还有答案,看看那上面的答案,应该是按点给分的 police0123 发表于 2011-9-10 17: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应该是按点给分的,自己找找今年的大纲,后面附的有例题还有答案,看看那上面的答案,应该是按点给分的
大纲给的答案上面注明了那只是答案的要点,仔细看一下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