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公共基础知识:法的渊源
法律知识主要考查应试人员对我国法律基础知识的了解以及法律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运用能力。主要包括:熟悉掌握宪法的基本内容,正确认识我国国家性质、经济制度、国家结构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熟悉刑法、行政法、民法等主要实体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理解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等;了解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主要程序法及其实际运用。 法理部分的考察主要以理解为主。在事业单位备考阶段,考生在做题的过程中,往往会把一些非常基础的知识点做错,或者想的太多,把简单的题目复杂化,做题的出错率也就越大。因此,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对一些易混易错的知识点进行更精确的把握,特此作以简单的讲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的渊源(法的具体表现形式) 根据各种法的渊源在法律形式上的明确程度,可以将其分为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在考试当中,主要考察的是正式渊源,我国法的正式渊源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自治法规等。涉及到的考点无非是与正式渊源的制定主体有关。基本围绕两种考察方式: 1、问有权制定某种规范的国家机关有什么。例:以下享有行政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有( )? A、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B、国税总局 C、深圳市政府 D、重庆市政府 在做这类题目的时候,考生要把握一个基本要求就是要将不同的法的渊源与制定主体对应准确。以题为例,在我国享有行政立法权的机关必然是行政机关,考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只要能够梳理起来哪些渊源是由行政机关制定的,区分清楚行政机关和权力机关,做对这道题目难度就不大。 解析:行政机关制定的法有: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国务院部门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制定的部门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政府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在上述选项当中,A属于国务院部门,B属于直属机构(有权制定部门规章)C属于设区的市政府,D属于直辖市政府(有权制定地方政府规章)。因此本题答案全选。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因此在考察的题目当中基本上非常严格,尤其是国家基本制度。例如: 2、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 )。 A、社会主义制度 B、人民代表大会 C、多党合作制 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解析:我国的根本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本题中的易混淆项是A和B。A项中社会主义是我国的根本制度而不是根本政治制度,B项中人民代表大会只是一项会议,不是一项制度,应当与人民代表对制度区分开。 考生在做这类题目的时候,首先要将会议和制度区分开,排除B项。其次,根本政治制度一定是与政治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是我国的政体也是根本政治制度,有政治上的关联身份。所以考生只需要记住讲政治与人民大表大会制度有关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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