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题,求解
甲、乙共同继承平房两间,一直由甲居住。甲未经乙同意,接该房右墙加盖一间房,并将3间房登记于自己名下,不久又将其一并卖给丙。问:1 加盖的房屋是甲、乙共有还是归甲所有?2 乙是否有权请求丙返还所购房屋? 1,归甲个人
2,丙是善意取得,则乙无权请求其返还;如不是善意,可以 心诚炀逸 发表于 2011-9-8 16:54
1,归甲个人
2,丙是善意取得,则乙无权请求其返还;如不是善意,可以
答案是1、甲、乙共有
2、无权,你对
但我不知道1的原因,求解 恩! 别信答案 加盖的归甲所有跟乙没关系 {:soso_e107:} cenny 发表于 2011-9-8 17:05答案是1、甲、乙共有2、无权,你对但我不知道1的原因,求解
第一个,归甲所有,甲盖房子是原始取得。
第二个,无权,丙善意取得。 本帖最后由 cenny 于 2011-9-8 17:38 编辑
看来答案有误 1.加盖房屋是在共有房屋的右墙盖的,属于甲原始取得的,也即是归甲个人所有。
2.乙无权要求丙返还房屋,甲是擅自将共有财产处分,丙善意取得。 嗯嗯 添附 华图上的答案张冠李戴,恶意第三人无撤销权 他写成了无催告权!
还有就是把转继承成立的条件安在了代位继承上..................{:soso_e111:}他坑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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