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招聘高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关于2011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2号)精神,结合学院2011年人才引进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一、学院情况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是一所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住建厅”)共管,省住建厅主管,是集全日制专科、五年一贯制高职、成人继续教育为一体,以建设类专业为主的高等职业院校。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社会,年龄应在45周岁(1966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应聘人员应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行端正,热爱教育、教学工作,愿意为教育事业服务;
2、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
3、应聘人员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拟招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4名。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四、组织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信息发布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报纸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报名时间: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9月30日,请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到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城建学院”)组织人事处(办公楼1312房间)报名,城建学院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一份(简历模版由学院提供);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
3、身份证及复印件;
4、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5、相应的资格证书(专业技能等)及复印件;
6、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对高级岗位的招聘简化程序,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通过试讲与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水平和教学基本功,时间为15分钟,试讲题目根据招聘岗位由学院统一确定,面试前提供给考生。试讲时要求板书,不用课件,考生需提交一份手写或打印的教案。专业技能测试结合专业特点,主要从专业技术知识技能、实践经验、操作能力、知识结构等方面进行考评。面试结束后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成绩。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的7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
(四)考核、体检
城建学院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1.2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省人社厅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省住建厅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社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省人社厅的要求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城建学院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5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方式
城建学院招聘工作联系人:任鹏
学院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彩石镇彩龙路1号
联系电话:0531-89709877
传真:0531-89709766
电子邮箱:sdcjxyzp@126.com
学院网址:www.sdcjxy.com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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