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县招聘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20人,其中:临床岗位60人、护理岗位36人、药学岗位5人、影像岗位4人、检验岗位5人、公共卫生岗位10人。报名人员与招聘名额的比例一般须达3:1,否则相应核减招聘名额(紧缺岗位可放宽比例)。
二、报名条件
1、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具有岗位所需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文化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4、学历要求及招聘范围:
(1)国家统招未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符的,可参加报名并予以免试,面向全省范围内招聘。
(2)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结合全科医师、全科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毕业的国家统招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含)以上毕业生,面向全县范围内招聘,其中本科毕业生,面向全市范围内招聘。
(3)中药学、药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预防医学、妇幼卫生专业毕业的国家统招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含)以上毕业生,面向全县范围内招聘。
(4)护理(助产士)专业毕业的国家统招未就业的全日制中专(含)以上毕业生,面向全县范围内招聘。
(5)2010年12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的临时人员,至今一直在乡镇卫生院从事医卫工作,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含)以上学历,所学专业符合以上(2)、(3)、(4)条要求的,根据所学专业可报考相应招聘岗位。
(6)县卫生局在非典期间聘用的参与非典工作的临时人员,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含)以上学历,所学专业符合以上(2)、(3)、(4)条要求的,根据所学专业可报考相应招聘岗位。
5、报名人员须在柳林县人才市场实行人事代理(2011年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或学校证明参加报名)。
三、报名办法
1、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毕业证、执业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人事代理手续、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6张,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所学专业和具体招聘岗位报名。
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供的各种证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2、报名时间:9月5日—9月13日(9月10日—12日休息)
3、报名地点:县政府政务大厅
四、考试
考试内容为《医药卫生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 。
五、优惠待遇
1、外县硕士研究生,聘用后一次性享受1万元的生活补贴。
2、外县本科生,聘用后一次性享受8000元的生活补贴。
3、本县全日制国家统招本科毕业生,在本次招聘中,一本加3分,二本加2分,三本加1分。
4、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加5分,取得执业药师资格加5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加3分,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加3分(不得累计加分)。
5、乡镇卫生院临时工作人员,在本次招聘中,工龄每满1年加0.1分。
六、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聘用。
柳林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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