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9月公开选调7名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市政府办公室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调计划根据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办公室拟选调工作人员7名。二、选调范围和对象县(区)、市直单位从事文字工作的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已满服务年限的省选调生。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三、选调条件(一)政治素质高,事业心强,清正廉洁,具有较强的文字工作能力;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二)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198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三)从事文字工作3年以上,并主持或多次参与撰写本县(区)、本部门重要文件、文稿;(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选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四、选调的程序和方法选调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考察、公示、试用与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一)报名与资格审查1.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个人自愿并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板二寸免冠照片4张。报名时间:2017年9月7日—20日(周六、周日休息)。报名地点:市政府办公室人事科(人民路158号市政府办公楼526房间,联系电话:6666681)。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与整个选调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选调资格。(二)组织考试考试分两次笔试,重点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第一次笔试成绩占40%,按选调人数1∶5进入第二次笔试;第二次笔试成绩占60%。总分前7名作为考察对象。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三)确定考察对象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成绩,按1∶1的比例提出考察人选,提交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四)组织考察根据测试情况,结合岗位要求,从优确定考察对象。如达不到选调要求,可空缺名额。主要考察报考者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五)公示、试用与办理转任手续市政府办公室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考察结果,择优确定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后没有问题的,试用半年。试用期满后及时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原任副科级职务的,录用后根据职数空缺情况,安排同级或低一级职务。附件: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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